一、开分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开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规、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开分公司还需要注册吗
开分公司还需要注册。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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