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单位: 客户号: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 托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委托人/单位现全权委托上述受托人代其向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办理粤通卡产品业务(粤通卡产品指:储值卡、记帐卡及电子标签),受托人在办理粤通卡产品业务过程中所签署之文件,委托单位均予承认并视为委托人/单位之签署,若因本次授权不实以及因此导致该粤通卡相关业务办理后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和责任均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若因此而造成贵司任何额外负担或损失,本人/单位负责予以赔偿。本次办理业务如下(可多选):
开户 □;发行 □;挂失 □;更换 □;注销 □;挂起/解除挂起 □;迁移 □; 转账充值 □;
卡号: 金额: ;卡号: 金额: 卡号: 金额: ;卡号: 金额: 转账业务 □
我司于 年 月 日通过 银行(流水单号: )转帐人民币 元予贵司,该款项用于办理粤通卡业务,同时授权受托人全权分配该笔款项。 账户合并 □
账户一、客户名称: 客户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账户二、客户名称: 客户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本单位确认将以上账户的粤通卡产品及资金合并为同一账户,如有争议将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注:请将所需办理的业务进行勾选或填写,适用于委托人/单位授权受托人办理单次业务,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七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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