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3年5月21日—8月18日 二、参加对象
中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 三、参赛要求
(一)以“中国梦”为主题,组织书法(包括毛笔、硬笔和篆刻)、绘画(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画、儿童画、漫画、版画、素描、电脑画)和摄影三类比赛活动。参展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构思巧妙,表现手法新颖,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二)作品格式:⑴毛笔书法作品限于4尺宣纸对开,一律竖式。不收对联、横幅。⑵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竖式、横式均可。鼓励用简体字书写,篆书、草书等须有释文。⑶绘画作品的中国画(使用统一规格的四尺宣纸对开),其他画种不大于整张、不小于16开图画纸。⑷篆刻作品粘贴成4尺宣纸对开的印屏,印稿不少于6方,边款不少于2枚。⑸摄影作品需提供电子版,JPG格式,像素不限,但须保证图片清晰,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冲印后的纸质照片统一为6寸,独幅、组照(每组不超过3幅)均可。如不符合以上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三)参展作品应当为学生个人或团队原创,内容真实、积极健康、贴近生活,作品具有感染力、有故事性、有艺术
性,而且不含非法内容。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来稿一律不退。 四、参赛方式
(一)参赛作品各中心(单列)校1篇、初中校2篇、高中校4篇,于8月18日前送区教育局德育股。 (二)参赛作品须在背面右下角粘上参赛卡。参赛卡上填写县(市、区)、学校、年级、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指导老师、邮编、电话号码等。绘画应写上标题。参赛卡填写要字迹清晰,最好用电脑打印。凡填写字迹不清,作品有错字、漏字、格式不符,不予入选。参赛作品不要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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