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及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
1 目的
规范教职工的聘任、培训和考核,确保教职工具备适应本岗位上岗要求的工作能力,并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
2适用范围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内的专职教师、实验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 3职责
3.1受控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工聘任计划的初步拟定,教务处同时负责拟定外聘教师计划。
3.2常务副院长负责教职工聘任计划及外聘教师计划的审批。 3.3人事处负责聘任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发布、面试及录用程序。 3.4受控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培训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 3.5受控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总结。
3.6 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教职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3.7教务处负责考核教师、实验员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与信息反馈。
3.8 信息(设备)中心负责对实验员仪器设备管理情况的检查与信息反馈。 3.9 人事处负责考核中层干部。
3.10受控部门负责考核除人事处考核外的其他教职工。
4工作程序
4.1教职工聘任计划的制定与审批
4.1.1受控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拟定教职工聘任计划,部门负责人签字,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报人事处(外聘教师计划报教务处)。从事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发证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岗位工作指导书规定的任职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附件2对上述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4.1.2人事处统一拟定全院招聘计划,负责聘任计划的实施。 4.2聘任计划的实施
4.2.1 人事处负责招聘计划的组织落实,包括组织发布、面试及录用等;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计划的组织落实,并报院长审批、保存记录。
4.2.2招聘结束后,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一到三个月,经过入职教育、岗位试用,由使用单位提出正式录用与否意见,交主管院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人事处办理录用或不录用的相关手续。
4.2.3新聘或外聘人员及调至新岗位人员上岗前应熟悉岗位职责及要求。 4.3教职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审批
4.3.1受控部门制定本部门教职工培训计划。
4.3.2培训计划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4.4培训计划的实施
列入培训计划的教职工,由受控部门组织落实进行培训,并保存记录。 4.5培训结束后的工作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填写教职工培训计划实施情况总结表,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主管院长批示后,交人事处保存。
4.6日常考核 4.6.1受控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本部门教职工《考勤表》报人事处。 4.6.2教务处组织人员根据《课堂教学》、《培训考证管理》、《实验与实践教学》程序文件对教师、实验员的教学质量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须保存记录,并以书面材料定期向有关教学单位反馈。综合检查结果、学生评教结果及各系评教结果形成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纳入年终教学工作量考核中。
4.6.3 信息(设备)中心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程序文件对实验员仪器设备管理维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学期至少抽查一次。检查情况须保存记录,并及时以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反馈。
4.6.4 质管办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相关质量投诉信息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4.6.5受控部门在收到有关质量问题的信息后,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及时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4.6.6每月5日前,人事处负责人按《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考核情况进行登记和处理。
4.7年终考核
4.7.1学年底,主管人事工作的院长主持召开受控部门负责人会议,宣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布置学年考核工作。
4.7.2受控部门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并报人事处备案。
4.7.3考核程序一般应包括被考核人对照《岗位工作指导书》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进行的个人总结、上级考评、单位内公示、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考核领导小组签字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4.8考核结果的反馈
4.8.1 人事处在每年暑假前将上一学年的考核结果报主管院长。 4.8.2 人事处负责人将考核情况汇总后存档。
5记录保存
5.1教职工培训计划表由人事处保存3年。
5.2教职工培训计划实施情况总结表由人事处保存3年。 5.3拟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由人事处保存至归档。 5.4教职工培训记录表由人事处保存至归档。 5.5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由人事处保存至归档。
6相关文件 6.1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6.4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
7记录表格
7.1拟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
7.2教职工培训计划表
7.3教职工培训计划实施情况总结表 7.4教职工培训记录表 7.5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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