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和市场条件的根本性变化,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因素由单纯的资源约束转向了需求约束。在此形势下,农业进一步发展,须在的支持和引导下,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一、目前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面临的问题
70年代末,我国农村率先实行改革,主要是实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我国又制定了“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这标志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从此之后,伴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的农业结构开始加速调整。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农业—种植业—粮食”高度单一和效率低下的结构模式,农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日趋合理协调,农业内部的开发空间不断拓展扩大,从而不断地释放出结构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水平的提高;同时,农业与外部产业部门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结成了新型的经济关系,扩大了农业的容量和能量,推动了农业与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
改革以来我国的农业产业结构虽然得到了较快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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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与变化更快的市场关系相比,却总是慢半拍。特别是最近几年,伴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巨变,我国农业发生了重大的阶段性转变,农产品出现供给过剩,农民收入增加受到“卖难”和价格下跌的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的矛盾变得非常突出。一方面,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最近几年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畜水产品持续高速增长,农产品供给日益丰富;另一方面,随着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稳定地越过温饱线,恩格尔系数明显下降,分别从80年初的56.7%和67.7%下降到1997年46.4%和55.1%,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也随之下降。这两方面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农产品的供求矛盾已从供给总量不足的数量问题转变为供求之间因品种和品质不适应而形成的结构问题。在农产品供给短缺的情况下,农业增产就意味着农民增收,而现在的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农产品生产出来不一定就能卖掉,即使卖掉了也不一定能卖好价钱,因而“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屡见不鲜。1997、1998、1999、2000年农民收入增速发生了连续四年下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产品过剩、价格下跌所致。改革以来农民收入对农业产出增长的敏感性呈下降趋势,这意味着农民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同时也意味着由于供求和价格机制的作用,使得农业增产目标与农民增收目标呈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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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致性,收入对产出的弹性持续下降,农业创造收入的能力减弱了。那种过分偏重总量增长的农业发展模式已不可能使农民的收入得到较快的增长。事实上,在结构发生较大变动的时期,产品供给结构的调整经常滞后于需求结构的调整,这是一个普遍规律。但是,在我国,由于受长期形成的过分偏好产品数量目标的传统影响,加之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还不健全不规范,所以问题更为突出和严重,导致农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不能有效平衡,无效供给过剩,有效供给不足。
二、与市场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动态过程,特别是目前,农业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要求对农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方面的积极作用,又要积极发挥的宏观职能。
按照西方经济理论,农产品市场是最接近完全竞争的一种市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农业已成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业,绝大多数农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对农业资源的配臵作用越来越强化。这就要求农村要根据市场进行生产,种什么、种多少要根据市场做出判断。目前,相当多的农民开始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业生产,有的农民甚至通过互联网来了解农产品的市场行情。以市场为导向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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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行为的自我调整,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强化其对农民收入的贡献能力,必须转向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农业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但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非常需要给予广泛而有力的引导和支持,也就是说,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应该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在原计划经济条件下,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化,完全是的行为,是通过计划、层层下达任务的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结构调整主要是通过价格信号的诱导机制实现的,是农业生产者的行为和自下而上的变化。但是,由于我国农民经营能力十分有限,市场发育离成熟完善的程度还相差甚远,加之农业特殊的产业特性,致使广大农民很难顺利实现结构的调整。这表明,目前微观决策与宏观供求关系之间的矛盾,是制约农业结构调整的重大障碍。因此,必须充分关注我国农民人数众多、经济容量狭小和抵御风险能力很弱这一特点,既要看到市场化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巨大利益,也要认识到市场经济对个体小农的冲击。
因此,在市场化改革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民的利益问题,并在安排上有充分的体现。在目前形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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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明确“调减数量、提高质量、深化加工、开拓市场”这样的选择方向和基本思路。其中,特别值得提出以下几点:1.调整农业结构,首先要调整总量供求关系。根据对目前取向的分析,制定农业时固然要强调品种和品质的结构调整问题,但更重要的是首先要明确农产品的总量供给与市场有效需求相适应的问题,亦即总量的平衡是结构调整的基础。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任何一种产品的供给都绝非多多益善,这是市场的基本法则。因此,我国粮食选择的方向应当是保护和培育粮食生产的潜力,重点放在科研投资和农田基本建设上,而不是不惜代价地追求粮食实际产量的快速增长。2.保持农民利益,妥善处理财政负担与农民收入的关系。我国农民人均土地经营规模小,技术含量又不高,根本无法与发达国家竞争。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保护价机制保护农民利益。在更加平衡的经济增长的宏观范围内,对农业采取更加广泛的保护和支持,这应当成为中国农业发展选择的基本原则。3.加强信息服务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结构是否能够得到优化调整,取决于产品和要素的价格信号是否真实、准确,即在发展市场农业的过程中,价格信号是决定资源配臵的方向、规模和速度的核心因素,进而是引发结构变化和资源配臵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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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变化的基本动因。因此,强化市场信息服务,比如支持建立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等,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进一步调整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建议 1.扩大优良品种,提高农产品优质率。目前我国农产品的优质率相当低,稻谷等粮食产品的优质率一般为10%左右,其它农产品的优质率也高不了多少,农产品综合优质率大约占15%左右。可见提高农产品优质率有很大的空间。通过提高农产品优质率,能够缓解农产品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矛盾。过去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偏重于量,是造成当前供大于求的主要原因。增加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不仅有利于从整体上实现农产品质的提高,也有利于缓解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的矛盾,不失为当前一种切合实际的选择。通过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步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程度如何,归根结底是取决于科技进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须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从本国国情出发,大力推广和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科学种植和科学养殖的水平,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优质率和产出率,使我国农业的整体科技含量能有一个明显的上升,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取得较好的农业综合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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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逐步优化生态环境。长期以来,我国水土流失严重,国土荒漠化趋势加重,自然灾害频繁,都是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有很大关系。而生态环境被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毁林开荒、围湖造田和开垦草原。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供大于求,这为我们大规模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退耕还林还草还湖不是权宜之计,不是在粮食充裕情况下的一时安排,而是长远的战略性措施。
3.调整农业布局,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除了要从全国着眼农业总体结构外,还必须从各个地区着手调整农业区域结构。全国的农业产业结构是否合理,和各个地区的区域结构有着直接关系。各个地区有着不同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既有各自的特长和优势,也有各自的缺陷和劣势,只有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农业产业结构,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确立较为有利的地位,进而形成一个具有活力的全国农村产业结构,并且促进和保持农业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各个地区的区域结构趋同现象严重,区域优势没有很好形成,更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以粮食生产为例,各个地区都强调自给自足,结果造成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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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收年,主产区和主销区都增产,到处出现卖粮食难现象;粮食歉收年,主产区和主销区都出现供不应求,又到处出现买粮现象,这给粮食生产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如果粮食生产实行明确合理的地区分工,主产区专心致力于商品粮生产并与主销区建立相对稳定的供销关系,主销区则保持适当的自给水平,将更多的资源用于发展具有优势的产业和产品,通过市场机制将这些产品卖到粮食主产区和其他地区,并从主产区购买所需的粮食和其他产品。这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商品购销关系,必然使不同地区都能从中受益。调整区域农村产业结构,正是为了逐步推进这种新型经济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4.健全农业产业体系,保证农民收益增加。农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应当是生产、加工、流通等紧密连接在一起的。完整的农业产业结构,不仅包括农产品的生产环节,而且包括农产品的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在农业发达国家,农业早已不是指单纯的农产品生产环节,而是包括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在内完整的农业体系。相比之下,我国农业至今基本上仍然没有摆脱单一生产环节的束缚,总体上存在着与加工、流通环节脱节的结构缺位,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个举足轻重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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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解决结构缺位问题,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连成一体、协调运转的农业产业体系,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带领农民有组织走向市场的组织形式,形成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利益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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