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本大纲根据《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粤府办〔2008〕5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中首次招录公办教师的通知》(粤教师〔2008〕70号)精神,为符合参加招录考试条件的代课教师参加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公办教师招录考试而编写。考试的目的是考查和评估代课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对教育法规、心理学等有关知识的一般理解和实际应用水平;考试侧重于基础性、通用性和实践性,要求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考试结果将成为代课教师能否被招录为公办教师的依据之一。
Ⅱ.考试内容
命题以本大纲为依据。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运用”四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能正确认识和表述科学事实、原理、术语和规律,知道该课程的基础知识,识 记 并能进行正确的选择和判断。 能将所学知识加以解释、归纳,能领悟某一概念或原理与其他概念或原理领 会 之间的联系,理解其引申意义,并能做出正确的表述和解释。 能用所学的概念、原理、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较简单的问题,具有分析和简单应用 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 能灵活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具有一定解决实综合应用 际问题的能力。 《教育教学基础》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基础》和《心理学基础》两部分。考试的具体知识范围及要求如下:
第一部分 教育法规基础 考核要求 法律考核知识点 简单 综合 名称 (小括弧内为该知识点对应的法律条文) 识记 领会 应用 应用 1.我国的教育方针(第五条) √ 一、 2.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第八条) √ ︽中3.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第十七条) √ 华人4.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第二十条) √ 民共5.国家学业证书制度(第二十一条) √ 和国 √ 教育6.国家学位制度(第二十二条) √ 法︾ 7.教师制度及其内容(第三十四条) 8.受教育者的权利(第四十二条) √ 9.受教育者的义务(第四十三条) √ 10.学校危房致人伤亡的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 √ 1.教师职业的界定(第三条) √ 2.教师的基本权利(第七条) √ 1
3.教师的法律义务(第八条) 二、︽ 4.教师资格制度(第十条) 中华5.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第十一条) 人民6.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方法(第十三条) 共和7.教师资格的剥夺与丧失(第十四条) 国教8.教师聘任制度(第十七条) 师法︾ 9.教师考核制度(第二十二条) 10.教师考核的原则与方法(第二十三条) 11.教师工薪制度(第二十五条) 12.教师奖励制度(第三十三条) 13. 处分或解聘教师的法定事由(第三十七条) 14.教师申诉制度(第三十九条) 1.义务教育制度的性质(第二条) 2.实施义务教育的方针(第三条) 三、︽ 3.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第十一条) 中华4.免试和就近入学原则(第十二条) 人民共和5.学校的设置和规划(第十五条) 国义6.学校建设要求(第十六条) 务教7.学校的均衡发展原则(第二十二条) 育8.学校不得违规收费和谋利(第二十五条) 法︾ 9.学生违规的处理方式(第二十七条) 10.禁止体罚与侮辱学生(第二十九条) 11.教师资格和职务制度(第三十条) 12.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第三十一条) 13.学校的教育教学要求(第三十四条) 14.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求(第三十六条) 四、 1.未成年人享有的法律权利(第三条) ︽ 2.保护未成年人应遵循的原则(第五条) 中华3.保护未成年学生对学校的要求(第十八条) 人民4.禁止加重未成年学生的学习负担(第二十条) 共和5.禁止体罚未成年人等行为(第二十一条) 国未6.学校的安全保障制度(第二十二条) 成年人保7.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第二十三条) 8.未成年人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求(第二十四条) 护法︾ 9.对营业服务性场所的禁止性规定(第三十六条) 10.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原则(第四十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学校侵权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 √ 12.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 √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指新修订的于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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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心理学基础 考核要求 考核知识点 识记 领会 √ √ √ √ √ √ √ √ √ √ √ √ √ √ √ √ 简单 应用 √ √ √ √ √ √ √ √ √ √ 综合 应用 √ √ √ 一、 小 学 生 的 认 知 发 展 1.小学生感知觉的发展特点 2.小学生观察力的发展与培养 1.小学生记忆的发展特点 (二)记忆 2.小学生记忆能力的培养 1.小学生想象的特点 (三)想象 2.小学生想象力的培养 1.小学生思维发展的基本特点 2.小学生思维基本过程(分类、比较、概(四)思维 括)的发展 3.小学生思维品质及其培养 1.小学生口头言语的发展与培养 (五)言语 2.小学生书面言语的发展与培养 (一)感知 1.注意的类型及小学生注意的特点 2.注意规律在小学教学中的运用 1.小学生情感发展的基本特点 (一)情绪 2.小学生高级情感的发展特点 与情感 3.小学生积极情感的培养 1.意志的品质 (六)注意 √ √ 二、 小 学 生 的 情 意 发 展 2.小学生的意志特点 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培养小学生的意志 (二)意志 3. 1.自我意识的涵义与基本心理成份 √ (一)自我 2.小学生自我意识发展的特点(自我评价、 意识 自我体验、自我控制) 3.小学生良好自我意识的培养 1.学习动机的作用与类型 √ (二)学习动2.小学生学习动机的特点 机 3.小学生学习动机的培养与激发 1.小学生亲子关系发展的特点 (三)人际关2.小学生同伴关系发展的特点 系 3.小学生师生关系发展的特点 (四)品德心1.小学生品德发展的特点 理发展 2.小学生良好品德的培养 3.小学生不良行为的矫正 1.心理健康的涵义 √ (五)心理 2.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 健康与辅导 3.小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 三、 小 学 生 的 人 格 发 展 3
四、 小 学 生 心 理 成 长 的 影 响 因 素 4.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与途径 (一)遗传因1.遗传因素对心理发展的制约 素 2.教师应如何对待小学生的遗传差异(智 力、气质、性别) (二)家庭因1.家庭客观因素的影响 素 2.家长对小学生心理发展的影响 3.教师应如何对待来自不同家庭背景的学 生 (三)学校因1.教师人格特征对小学生成长的影响 素 2.教师期望对小学生成长的影响 3.校风对小学生心理发展的影响 4.同伴交往的影响 (四)社会因1.社会文化对儿童发展途径的影响 素 2.文化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影响 √ √ √ √ √ √ √ √ √ √ √ √
Ⅲ.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考试方法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二、试卷内容比例
《教育法规基础》占40%,《心理学基础》占60%。本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三、试卷题型和比例
本科目考试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判断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各题型的题量、分值见下表。 题型 题量 分值 单项选择题 30题(心理学21题;教育法规9题) 30分(每小题1分) 判断题 10题(心理学7题;教育法规3题) 20分(每小题2分) 论述题 2题(心理学、教育法规各1题) 20分(每小题10分) 材料分析题 2题(心理学、教育法规各1题) 30分(每小题15分) 合计 44题 100分 四、试题难度比例 容易题约占30%,中等偏易题约占30%,中等偏难题约占20%,难题约占20%。
Ⅳ . 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教师的职业从性质上看是 ( )
A.专职德育人员 B.专职教学人员 C.教育教学人员 D.一般工作人员 2.小学儿童的思维特点是 ( )
A. 从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渡到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 B. 从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渡到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 C. 从以直观动作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渡到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 D. 从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渡到以直观动作思维为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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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断题。
判断下列每小题的正误。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1.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 2.教师威信的建立决定于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是否足够严肃和严厉。 ( ) 三、论述题。
要求:紧扣题意,理论联系实际,条理清楚,逻辑严密,论述充分。
1.结合实际,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学生权利的规定及其意义。 答题思路(实际考试时试卷将不出现此“答题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对学生的基本权利规定如下: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考生再根据以上法律条文,结合实际对学生权利受侵害的情况展开论述。 2.在教学中应如何运用小学生注意的规律进行教学? 答题思路(实际考试时试卷将不出现此“答题思路”): (1)小学生注意的特点。
(2)利用无意注意的规律引导小学生学习。 (3)有意识地促进小学生有意注意的发展。 (4)联系实际举例说明。 四、材料分析题
要求:紧扣题意,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材料深刻,条理清楚,逻辑严密,有针对性。
1.某小学语文科张老师给学生布置了家庭作业。第二天上课检查作业时,他发现学生李某未完成作业。张老师非常生气,当众痛骂学生“懒得像头猪”,并要求该生抄写当天所学的新课文10遍。到了第三天,该生还是未完成作业,也未抄写课文,张老师于是大发雷霆,当众责令该生立即抄写课文100遍作为惩罚。
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
(1)从现行相关法律的角度看,张老师的做法是否妥当?
(2)根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张老师有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分? 答题思路(实际考试时试卷将不出现此“答题思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等规定,明确教师和学生各有哪些法定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判断张老师的行为侵害了学生的那些法定权利。
(3)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定张老师的行为是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判定张老师可能受到哪种处分。
2.林老师和黄老师同在一所学校教书,各任一个班的班主任。林老师非常热爱学生,经常表扬和激励学生,且对学生一视同仁,同学们都很喜欢他;黄老师则对学生较为冷淡和严厉,通常只有呵斥批评,极少肯定和鼓励,同学们都对他“敬而远之”。结果,林老师的学生越来越喜欢学习,而黄老师的学生越来越讨厌学习。试分析其原因并说明教师的不同教育风格会对学生的人格发展造成什么影响?
答题思路(实际考试时试卷将不出现此“答题思路”): (1)分析小学生学习动机的特点;
(2)亲和型、民主型的教育风格对学生人格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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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冷漠型、放任型的教育风格对学生人格发展的影响; (4)在教学中应注意和重视对学生人格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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