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帮我找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令人迷惘的警校生犯罪现象

令人迷惘的警校生犯罪现象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内容摘要:警校(毕业)生犯罪的现象屡屡见诸报端,警校(毕业)生犯罪较之普通犯罪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警校(毕业)生犯罪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警校作为专门化的高等教育机构,有必要对自己当前的办学理念与目标进行深刻的反思。 主题词:警校,犯罪,教育,反思 引子 1999年7月,一群年轻人踌躇满志地从广东省某警校毕业时,谁也想不到他们中会有一位伙伴会在6年后被人杀而横死在街头;更不会有人想到其工作所在地的四会市民众却为这位年轻人的死而鸣放爆竹,高兴得如同过年。 这位被杀的年青人就是龙杰锋。根据广东省厅调查记录:龙杰锋在毕业后的人生轨迹:1999年警校毕业的龙杰锋成立“龙兴社”;2000年龙杰锋在夜总会出警行凶致被害人死亡;2000年起“龙兴社”横行鱼市酒吧大肆收取保护费;2005年2月24日龙杰锋被仇家杀。 为何会出现这种反常的现象——一位由省警校培养出来的警官竟在毕业的第一年组织、成立性质犯罪组织?一位接受了反犯罪的专门化的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居然成为性质组织的“老大”?[1] 作为高等教育机构之一的警校究竟需要从中总结或吸取些什么呢? 一、警校(毕业)生犯罪震惊了社会公众的基本良心 警校,是指那些为、司法机关培养后备的专门性高等教育机构;警校生,就是预备警官,指那些在培养后备力量而设立的专门性高等教育机构里、接受了专业化的反犯罪训练的年轻人。 警校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普通高等院校。虽然所有高等教育的社会价值都体现在促进社会与人的发展上,但警校的社会价值更在于其直接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反犯罪的后备军上。为社会培养适量、合格的人才是警校的教育目标之一,适量是指能够满足社会所需要数量的合格学生,合格,就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在减少、制止犯罪方面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警校生也不同于那些普通的年轻人。警校生在入学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与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能够适应将来的工作岗位。社会对于警校生的期待,就是这些经过严格挑选的年轻人能在校认真学习各门功课,毕业后能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无论其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都会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作出较普通社会成员更多的贡献。 社会公众谁也难以相信:警校(毕业)生也会犯罪?而且,近年来警校生(含警校毕业生)的犯罪事实屡屡见诸报端: 2001年郑州“12·9”劫案主犯张宏超,毕业于某省高等专科学校,因结伙抢劫金融机构而被执行死刑时才23岁;[2] 1995年被内蒙古海林市人民判处死刑的“4·22”抢劫杀人案主犯张维泗,曾经是某省警校1986年的毕业生;从警校毕业后,张维泗与人结伙抢劫杀人作案,制造“六起血案十七条人命”的惨局。[3] 警校(毕业)生犯罪给社会造成的冲击,远甚于普通社会成员犯罪对社会的冲击;警校(毕业)生犯罪对于社会公众基本良心带来了强烈的震撼。“警校生到底怎么啦?警校教育出了什么偏差?”警校生犯罪的现象让社会对其迷惑不解。[!--empirenews.page--] 二、警校(毕业)生犯罪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警校(毕业)生犯罪,由于其所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学习背景(即掌握了相关反侦查技术);同其他普通的社会成员犯罪相比较,他们在犯罪作案时更是无所顾虑,敢于“放手一搏”。因而,警校(毕业)生犯罪,往往呈现出犯罪作案的疯狂特性——只有当其犯罪事实被暴露后才可能罢手;因此,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非常严重。侦查机关侦查其案件的难度要较普通社会成员犯罪案件的难度要大得多。 2005年3月,湖南株洲警方查获一起持抢劫三陪小姐的现行案件,犯罪人之一的竟然是株洲市荷塘分局刑警大队的何松林。何松林,1976年生于湖南省株洲市,2005年毕业于自湖南省某学校;经初步审理,何交代其已经策划并参与类似作案20余次,涉嫌金额20余万元。[4] 2005年2月2日湖南炎陵县某乡一台牌号为湘B90799的普通型桑塔纳轿车在该县城东风路车坪巷被盗;该案的犯罪人刘军,24岁,永兴县太和乡人,2001年毕业于某省警校。在由刘军等三人所组成的盗窃团伙中,刘军是核心人物,有一定反侦查能力,胆大妄为。仅自2004年6月至2005年2月,就结伙窜至茶陵、攸县、炎陵以及永兴等地盗窃了4台桑塔纳轿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nwoyixia.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00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