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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隐患排查台帐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日巡回安全检查表

加油站名称 检查人(签名): 2017年8月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场地 1 前庭 加油机 罩棚 罐区 2 油罐区 操作井 卸油区 静电仪 配电房 3 电器设备 照明设备 无垃圾、积水、油污,标识牌警示牌完好 外观完好无油污;加油枪无渗漏,过滤网无破损和油污;视油器无气泡杂质;计数器显示清晰;管线和胶管连接良好,不渗漏;内部完好 无漏雨、无开裂、无材料脱落 罐区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易燃物、无明显油气味和积水,安全标志齐全 无积水和杂物,无明显油气味,无锈蚀、无渗漏,跨接完好,量油口密闭 卸油区干净无油污和明显油气味,卸油口密闭 ,管件完好,开关灵活,无渗漏,无腐蚀 接头紧固,无锈蚀损坏 挡鼠板、绝缘胶垫、通风窗纱网完好,无杂物、积尘、蜘蛛网等,标识牌警示牌完好 线路规则,开关插座完好,灯具无过热、损坏,照度正常,符合防爆要求 序号 4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消防器材 备注 附件齐全,压力正常,位置正确,卫生良好 专项安全检查表(季节性隐患排查)

序号 检查内容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电1 机、开关、插座、控制箱、照明等)检查电气设备应属防爆型,防爆级别应满应采用防爆型,且防爆等级须满足其相关规范要求。 工作环境要求。 爆炸危险性场所采用钢管配线进行2 措施,并具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摆放整齐、性能是否良好。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电器、电线是否老化和损坏。 是否违章使用明火。 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检查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的电气线路,采的隔离密封措施,并具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3 4 5 6 7 8 9 10 消防设施应摆放整齐,保持性能良好。 消防通道应畅通。 电器、电线应工作正常。 在工作场所严禁违章使用明火。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敷设时,钢管要采取良好的隔离密封用钢管配线进行敷设时,钢管要采取良好符合□ 不符合□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备注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公用劳保用品和器具是否专人管理,公用劳保用品和器具应专人管理,定期检并定期检查和校验。 查和校验,并有记录。 作业人员是否配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作业现场是否无跑、冒、滴、漏等现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对排毒防尘,象。 通、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搞好维护保养。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序号 11 12 13 检查内容 电”的警告牌。 电气设备是否进行静电接地。 插座或开关是否完整无损,安装牢接头可靠 警告牌。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配电房的门是否上锁,并挂“当心触配电房的门应上锁,并挂“当心触电”的电气设备进行静电接地。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是否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14 15 16 17 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时是否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从业人员清楚自身应急救援职责。 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正常的应急照明系统 进行安全应急预案教育培训 定期检查,并查看记录。 存在的问题填写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检查结果若符合检查标准,在检查结果的符合选项的□上打“√” ,若不符合检查标准,在检查结果的不符合选项的□上打“×”,并在检查情况中说明原因,对存在的问题填写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对不存在的检查内容在“备注”内划“——”。 专项安全检查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序号 1 检查内容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机、开关、插座、控制箱、照明等)检查电气设备应属防爆型,防爆级别应满应采用防爆型,且防爆等级须满足其相关规范要求。 工作环境要求。 爆炸危险性场所采用钢管配线进行2 措施,并具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摆放整齐、性能是否良好。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电器、电线是否老化和损坏。 是否违章使用明火。 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检查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的电气线路,采的隔离密封措施,并具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3 4 5 6 7 8 9 10 消防设施应摆放整齐,保持性能良好。 消防通道应畅通。 电器、电线应工作正常。 在工作场所严禁违章使用明火。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敷设时,钢管要采取良好的隔离密封用钢管配线进行敷设时,钢管要采取良好符合□ 不符合□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备注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公用劳保用品和器具是否专人管理,公用劳保用品和器具应专人管理,定期检并定期检查和校验。 查和校验,并有记录。 作业人员是否配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作业现场是否无跑、冒、滴、漏等现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对排毒防尘,象。 通、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搞好维护保养。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序号 11 12 13 检查内容 电”的警告牌。 电气设备是否进行静电接地。 插座或开关是否完整无损,安装牢接头可靠 警告牌。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配电房的门是否上锁,并挂“当心触配电房的门应上锁,并挂“当心触电”的电气设备进行静电接地。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是否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14 15 16 17 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时是否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从业人员清楚自身应急救援职责。 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正常的应急照明系统 进行安全应急预案教育培训 定期检查,并查看记录。 存在的问题填写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检查结果若符合检查标准,在检查结果的符合选项的□上打“√” ,若不符合检查标准,在检查结果的不符合选项的□上打“×”,并在检查情况中说明原因,对存在的问题填写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对不存在的检查内容在“备注”内划“——”。

专项安全检查表(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序号 检查内容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电1 机、开关、插座、控制箱、照明等)检查电气设备应属防爆型,防爆级别应满应采用防爆型,且防爆等级须满足其相关规范要求。 工作环境要求。 爆炸危险性场所采用钢管配线进行2 措施,并具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摆放整齐、性能是否良好。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电器、电线是否老化和损坏。 是否违章使用明火。 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检查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的电气线路,采的隔离密封措施,并具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3 4 5 6 7 8 消防设施应摆放整齐,保持性能良好。 消防通道应畅通。 电器、电线应工作正常。 在工作场所严禁违章使用明火。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敷设时,钢管要采取良好的隔离密封用钢管配线进行敷设时,钢管要采取良好符合□ 不符合□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备注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公用劳保用品和器具是否专人管理,公用劳保用品和器具应专人管理,定期检并定期检查和校验。 查和校验,并有记录。 序号 9 10 11 12 13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作业人员是否配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作业现场是否无跑、冒、滴、漏等现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对排毒防尘,象。 电”的警告牌。 电气设备是否进行静电接地。 插座或开关是否完整无损,安装牢接头可靠 是否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通、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搞好维护保养。 警告牌。 电气设备进行静电接地。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配电房的门是否上锁,并挂“当心触配电房的门应上锁,并挂“当心触电”的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4 15 16 17 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时是否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从业人员清楚自身应急救援职责。 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正常的应急照明系统 进行安全应急预案教育培训 定期检查,并查看记录。 存在的问题填写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检查结果若符合检查标准,在检查结果的符合选项的□上打“√” ,若不符合检查标准,在检查结果的不符合选项的□上打“×”,并在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备注 情况中说明原因,对存在的问题填写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对不存在的检查内容在“备注”内划“——”。

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有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管理制度及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实施情况 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从业人员 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持证上岗。 有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 机构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9639-2013)的要求。 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 安全标志(如进站须知、禁火、禁烟、禁用移动通讯工具、熄火加油等) 检查结果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安全标志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交通标志(如进、出口车道指示)。 检查结果 备注 11 12 13 16 17 18 19 20 21 23 工艺系统 储油罐 劳动防护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按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埋地油罐。 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每个油罐应设置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应设有明显的标识 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进、出油接合管或潜油泵安装口应设在人孔盖上。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流量不应大于50。 24 油罐通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②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 ③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 符合□ 不符合□ ⑤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 ⑥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⑦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通气管管口尚应安装机序号 检查项目 械呼吸阀。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备注 25 消防设施 26 27 28 29 30 31 排水 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②地上储罐应设30推车式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③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 ④其余建筑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50140的规定。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在火灾发生时应保证灭火人员能很加快的接近灭火器并方便的取用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 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污水排放标准。 加油站不应采用暗沟排水。 加油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供配电 加油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加油站的供电系统应设独立的计量装置。 加油加气站的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加油站、罩棚、营业室应设事故应急照明灯。 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加油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地上油品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当加油站内的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32 33 34 35 36 防雷 37 38 39 40 41 防静电 42 43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它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44 45 建筑物 46 47 48 绿化 加油站内不得建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 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火花发生的措施。 加油站内可种植草坪、设置花坛,但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存在的问题填写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一、区域位置 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1次/年 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理条例》第10 条、《危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法》(国家安全监管总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局令第41号)第 12 条 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 护距离》3093-1999 中表 2.0.1 确定,表中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石油化工企业卫生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 15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设置居住性建筑物,防护距离》 3093-1999 并宜绿化。 严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恶臭、粉尘、噪声且目前尚无有 效控制技术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卫生设计不得在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其他人口密集的被保护区域内建设。 标准》1-2002第 4.1.1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 50016、 50160、50074、50183 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排查内容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专业性隐患排查1)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2 3 4 邻近江河、湖、海岸布置的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罐区,是否采取防止泄漏的危险化学《石油化工企业设计5 品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进入水域的措施。 防火规范》 50160-2008第 4.1.5 条 当区域排洪沟通过厂区时: 50160-2008第 4.1.76 1.不宜通过生产区; 条 2.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流入区域排洪沟的措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下列自然灾害因素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抗震、抗洪、抗 1 次/半年 序号 排查内容 地质灾害等设计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1.破坏性地震; 7 2.洪汛灾害(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风暴潮灾害); 3.气象灾害(强热带风暴、飓风、暴雨、冰雪、海啸、海 冰等); 4.由于地震、洪汛、气象灾害而引发的其他灾害。 二、总图布置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 50160-2008第 4.2.21 次/半年 1 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下列场所防火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 1.控制室; 2.变配电室; 3.点火源(包括火炬); 4.办公楼; 5.厂房; 6.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7.空分空压站; 8.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 9.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4 5 6 7 8 空分站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宜位于散发乙炔及其他 可燃气体、粉尘等场所 50160-2008第 4.2.5 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条 汽车装卸设施、液化烃灌装站及各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 50160-2008第 3.2.7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宜设围墙独立成区。 条 下列设施应满足: 50160-2008第 4.1.6 1.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不应穿越生产区; 条、第 4.1.8条、第 2.地区输油(输气)管道不应穿越厂区; 4.2.9条 3.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在布置产生剧毒物质、高温以及强放射性装置的车间时,同时考虑相应事故防范和 1-2002第 4.2.1.6 条 1 次/半年 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的配套并留有应急通道。 严禁将泡沫站设置在防火堤内、围堰内、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区或其他火灾及爆炸危 险区内;当泡沫站靠近防火堤设置时,其与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罐壁之间的间距应大于 20m,且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当泡沫站设置在室内时,其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道路、建构筑物 装置区、罐区、仓库区、可燃物料装卸区四周是否有环形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净 50160-2008 1 空高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0016-2006 1 次/半年 序号 排查内容 2 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与生产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4 5 6 依据 50160-2008 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位于不同方位;石油库通向公路的 车辆出入口(公路装卸区的单独出入口除外),一、二、三级石油库不宜少于 2 处;其他厂 区面积大于 5 万 m2 的化工企业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人流和货运应明确分开,大宗危险货物运输须有单独路线,不与人流及其他货流混行或平交。 当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大于 50160-2008第 5.2.1110000m2小于20000m2 时,在设备、建筑物区四周应设环形 道路,道路路面宽度不条 应小于6m,设备、建筑物区的宽度不应大于120m,相邻两设备、建筑物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两条或两条以上的工厂主要出入口的道路,应避免与同一条铁路平交;若必须平交 50160-2008第 4.3.2时,其中至少有两条道路的间距 不应小于所通过的最长列车的长度;若小于所通条 过的最长 列车的长度,应另设消防车道。 建、构筑物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0016-2006 1.安全通道; 2.安全出口; 3.耐火等级。 建、构筑物抗震设计是否满足5453等规范要求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0057-2010 9 大型机组(压缩机、泵等)、散发油气的生产设备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厂房。50016-2006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泄压设施是否满足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且与员工《安全生产法》第 34 10 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条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应满足: 50016-2006第 3.3.711 1.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甲、乙类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条、3.3.15 条 2.仓库内容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四、安全警示标志 7 8 建、构筑物防雷(感应雷、直击雷)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企业应按照 16179 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1 次/季度 1 合 2894 规定的安全标志。 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013-2008 第 5.2.1条 2 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013-2008第 5.2.2条 3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3013-2008第 5.2.3条 4 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3013-2008第 5.2.4条 根据现 场 情 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况 随 时 检查 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3013-2008第 5.2.5条 1 次/季度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5 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6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 3013-2008第 5.2.6条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加油站名称:

排查人(签名) : 站长:(签名) 年 月 日

工艺隐患排查表(专业性隐患排查2)

序号 一、工艺的安全管理 1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2 3 4 5 6 企业应进行工艺安全信息管理,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应纳入企业文件控制系统予以管理,《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1 次/半年 保持最新版本。工艺安全信息包括: 实施导则》第4.1条 1.危险品危害信息; 2.工艺技术信息; 3.工艺设备信息; 4.工艺安全安全信息。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工作。应定期开展系统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工艺过程风险分析。企业应在工艺装置建设期间进行一次工艺危害分析,识别、评估和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控制工艺系统相关的危害,所选择的方法要与工艺系统的复杂性相适应。企业应每三年(3013-2008) 30342010对以前完成的工艺危害分析重新进行确认和更新,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工艺可结合法规对第4.2.3条 现役装置评价要求频次进行。 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要进行分析。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安监总管三〔2010〕186 号 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企业应编制并实施书面的操作规程,规程应与工艺安全信息保持一致。企业应鼓励员工第 4.3.1条 参与操作规程的编制,并组织进行相关培训。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初始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紧急停车等各个操作阶段的操作步骤; 2.正常工况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纠正或防止偏离正常工况的步骤; 3.安全、健康和环境相关的事项。如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危害、 防止暴露的必要措施、发生身体接触或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安全系统及其功能(联锁、监测和抑制系统)等。 操作规程的审查、发布等应满足: 第 4.3.2条 1.企业应根据需要经常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确保反映当前的操作状况,包括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和设施的变更。企业应每年 确认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2.企业应确保操作人员可以获得书面的操作规程。通过培训,帮 助他们掌握如何正确使用操作规程,并且使他们意识到操作规程 工艺的安全培训应包括: 第 4.4条 1 次/季度 1.应建立并实施工艺安全培训管理程序。根据岗位特点和应具备的技能,明确制订各个岗位的具体培训要求,编制落实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查和演练。 2.培训管理程序应包含培训反馈评估方法和再培训规定。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员、教师的表现以及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作为改进和优化培训方案的依据;再培训至少每三年举办一次,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频次。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需要按照变更管理程序的要求,就变更的内容和要求告知或培训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应保存好员工的培训记录。包括员工的姓名、培训时间和培训 效果等都要以记录形式保存。 《安全生产法》第31条 1 次/半年 二、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 1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应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 2 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 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 3 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3013-2008第 5.5.2.2 条 4 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在非正常条件下,下列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是否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以及安全泄《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 压措施的完好性: 范》50160-2008第 5.5.1 1.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0.1 的压力容器; 条 2.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 0.03 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 提塔顶蒸汽通入另一《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 蒸馏塔者除外); 火规范 》50183-2004第 3.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电动往复泵、齿轮泵、螺杆泵等容积 式泵的出口(设备本6.8.1条 身已有安全阀者除外); 5 4.凡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 蒸汽往复泵的出口;、 1.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顶部最高 操作压力为 0.03~0.1 的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 2.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 、乙A类液体管道。 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报警信号和泄50160-2008第 5.5.13 条 1次/半年 6 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如: 50160-2008 第 5.5.9 条、 1.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第 5.5.12条 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必要时应采取防止 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7 2.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他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措施; 3.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主要包括: 50160-2008 第 5.5.7 1.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应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 条 、第 5.5.10条 2.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紧急排放时,液化烃或可燃液体应排放至安全地点,剩余8 的液化烃应排入火炬; 3.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4.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 9 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气体,当通过排气筒、 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50160-2008第 5.5.11条、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满足 50160、50183 等规范的要求。 50183第 6.8.8条 火炬系统的安全性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50160-2008 排查及整改情况 序号 排查内容 1.火炬系统的能力是否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泄放: 10 2.火炬系统是否设置了足够的长明灯,并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 3.火炬系统是否设置了可靠的防回火设施; 4.火炬气的分液、排凝是否符合要求。 三、现场工艺安全 1 依据 3009-2001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2 3 4 加油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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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艺卡片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操作室要有工艺卡片,并定期修订; 2.现场装置的工艺指标应按工艺卡片严格控制; 3.工艺卡片变更必须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企业应建立联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1.现场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 2.摘除联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 3.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 企业应建立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1.岗位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工艺卡片参数平稳操作,巡回检查有检查标志。 2.定时进行巡回检查,要有操作记录;操作记录真实、及时、齐 全,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日志内容完整、真实。 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检维修加强监护,有监护制度,并符合3723-1999的《工业用化学品采样安全要求。 通则 》3723-1999 1次/月

设备隐患排查表(专业性隐患排查3)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序号 一、设备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1次/半年 排查及整改情况 1 按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和及时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 度。 2 依据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检查和考评办法,定期召开设 备工作例会,按要求 执行并追踪落实整改结果。 3 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生产及检维修单位巡回检查制度健全,巡检时间、路 线、内容、标识、记 4 录准确、规范,设备缺陷及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5 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管 理台帐。 3013-2008第 5.5.2.1条 6 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 维护保养。 3013-2008第 5.5.2.3条 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 设施不得随意拆除、3013-2008 7 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 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第5.5.2.4条 企业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 测量设备台帐,定期3013-2008 8 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 维护活动的记录。 第5.5.2.5条 9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 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31 条 二、大型机组、机泵的管理和运行状况 1 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管理体系及制度并严格 执行。 1次/半年 2 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应正常投用,变更、解除时要 办理相关手续,并制 1次/季度 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大型机组润滑油应定期分析,其机组油质按要求定期 分析,有分析指标, 分析不合格有措施并得到落实。 大型机组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完好标准》 1次/每班 1.机组运行参数应符合工艺规程要求; 4 2.机组轴(承)振动、温度、转子轴位移小于报警值; 3.机组轴封系统参数、泄漏等在规定范围内; 4.机组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系统工艺参数等正常; 5.机组辅机(件)齐全完好; 6.机组现场整洁、规范。 机泵的运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设 备完好标1.机泵运行参数应符合工艺操作规程; 准》 2.有联锁、报警装置的机泵,报警和联锁系统应投入 使用,完好; 3.机泵运行平稳,振动、温度、泄漏等符合要求; 4.机泵现场整洁、规范; 5 5.机泵辅件要求完好; 6.建立备用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并得到落实,备用机泵 完好; 7.重要机泵检修要有针对性的检修规程(方案)要求, 机泵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6 机泵电器接线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有接地线。 1次/半年 依据 排查频次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275-98 8 转动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符合有关标准要 求。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12801-91 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 传动;在爆炸危险区 50160-2008 第 5.7.8条 9 范围内的其他传动设备若必须使 用皮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10 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吸入管道应有防止产生负压的设 施。 50160-2008 第 7.2.10 条 11 离心式可燃气体压缩机和可燃液体泵应在其出口管道 上安装止回阀。 50160-2008 第 7.2.11 条 单个安全阀的起跳压力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当 一台设备安装多个安 50160-2008 第 5.5.1 条 12 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的起跳 压力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其他安全阀的起跳压 力可以提高,但不应大于设备设计压力的1.05倍。 13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应连接至适宜 的设施或系统。 50160-2008 第5.5.4 条 三、加热炉/工业炉的管理与运行状况 1 2 企业应制定加热炉/工业炉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加热炉/工业炉基础档案资 1次/半年 料和运行记录,并照国家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指标定期对加热炉的烟气排放进行环保监测。 加热炉/工业炉现场运行管理,应满足: 《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完好标准》1次/每班 1.加热炉/工业炉应在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运行,严禁超温、 超压、超负企业标准 荷运行; 2.加热炉膛内燃烧状况良好,不存在火焰偏烧、燃烧 器结焦等; 3.燃料油(气)线无泄漏,燃烧器无堵塞、漏油、漏 气、结焦,长明灯正常点燃,油枪、瓦斯枪定期清洗、保养和及时更换,备用的燃烧器已将风门、汽门关闭; 4.灭火蒸汽系统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炉体及附件的隔热、密封状况,检查看火窗、看火 孔、点火孔、防爆门、人孔门、弯头箱门是否严密, 有无漏风;炉体钢架和炉体钢板是否完好严密; 6.辐射炉管有无局部超温、结焦、过热、鼓包、弯曲 等异常现象; 7.炉内壁衬无脱落,炉内构件无异常; 8.有吹灰器的加热炉,吹灰器应正常投用; 9.加热炉的炉用控制仪表以及检测仪表应正常投用,无故障。并定期对所有氧含量分析仪进行校验。 加热炉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露筋、疏松等缺陷。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通则》3011-2000第 2.21.4条 钢结构安装立柱不得向同一方向倾斜。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506-2000 人孔门、观察孔和防爆门安装位置的偏差应小于 8。 人孔门与门框、观察 3506-2000 孔与孔盖均应接触严密,转动灵 活。 序号 排查内容 7 易燃介质的泵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设计的规定值。 排查及整改情况 3 4 5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烟、风道挡板和烟囱挡板的调节系统应进行试验,检 查其启闭是否准确、 3506-2000第 5.0.3 条 6 转动是否灵活,开关位置应与标记相一致。 加热炉的烟道和封闭炉膛均应设置爆破门,加热炉机 械鼓风的主风管道应《石油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1次/半年 7 设置爆破膜。 规范》3047-93第 2.2.11条 对加热炉有失控可能的工艺过程,应根据不同情况采 取停止加入物料、通3047-93第 2.2.11条 8 入惰性气体等应急措施。 9 加热炉保护层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50264-97 10 设备的外表面温度在 50~850℃时,除工艺有散热要求 外,均应设置绝热《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层 计规范》 50264-97第 5.2.1条 11 绝热结构外层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结构应严密和牢固。 50264-97第 5.4.1条 12 明火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气加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 50160-2008 应小于 6m。 13 烧燃料气的加热炉应设长明灯,并宜设置火焰检测器。 50160-2008第 5.7.8条 加热炉燃料气调节阀前的管道压力等于或小于0.4,且无低压自动保护仪表 50160-2008第 7.2.12条 14 时,应在每个燃料气 调节阀与加热炉之间设阻火器。 15 加热炉燃料气管道上的分液罐的凝液不应敞开排放。 50160-2008 第7.2.13条 四、容器及管道状况 1 腐蚀、易磨损的容器及管道,应定期测厚和进行状态分析,有监测记录。 1次/季度 大型、关键容器(如液化气球罐等)中的腐蚀性介质含量的监控措施,如 2 进行定期分析,有无H2S含量超标的情况存在等。 重点容器、管道腐蚀状况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如对重点容器和管道是否 3 进行在线的定期、定点测厚或采用腐蚀探针等方法进行监测,以及这些措施的实际效果等。 4 重点容器、管道腐蚀状况的监测、检查记录,如测厚报告等,以及这方面 工作实际开展的情况及效果。 五、压力容器 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 号)开 展隐患排查 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0001-2009开展隐患排查 排查及整改情况 六、压力管道 七、其他特种设备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第 549 号)开展隐患排查 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 号)开 展隐患排查 八、安全附件管理与运行状况 排查人(签名) : 站长:(签名) 年 月 日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专业性隐患排查4)

序号 一、电气安全管理 1 2 3 4 企业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力生产安1次/月 电缆走向图;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三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全工作规定》; 验、定期清理;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变配电室安故处理规程;五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全管理规范》记录。 11/527-2008 “三票”填写清楚,不得涂改、缺项,执行完毕划√或盖已执行章。 从事电气作业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相应特种作《用电安全导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则》第 10.4条 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用电安全导则》第 10.6条 企业的供电电源应满足不同负荷等级的供电要求: 供配电系统设1次/半1.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 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计规范 年 损坏。 50052-2009 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 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3.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 6 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重点部位以及符合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应《供配电系统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50052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设计规范》50052 企业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等条件进行设计。 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50052-2009 《10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5005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50054 《35-110 变电所设计规范》 50059 《3-110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50060 企业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供配电系统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不应使用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设施。 设计规范》50052-2009 企业变配电室设备设施、配电线路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如: 《变配电室安1 次/月 1.变配电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不起尘、不发火的耐火材料。变配电室变压器、全管理规范》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二、供配电系统设置及电气设备设施 1 2 3 4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11/527-2008 2.用电产品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定期检《低压配电设查。 计规范》 5 3.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 窗、门、电缆沟等进入50054-2011 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用电安全导4.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方向开。则》13869-2008 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6.7 向开启门。 5.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 的挡板。 (6)变配电室应设置有明显的临时接地点,接地点应 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蝶形螺栓。 6.变配电室内应设有等电位联结板。 7.变配电室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 20。 6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 《危险场所电1 次/半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的要求。 气防爆安全规年 范》 3009-2007 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如: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国家电气设1 次/月 取防漏电保护接地; 备安全技术规 线若明设时,应选用不小于 4 平方毫米的铜芯线,不得使用铝芯线; 范》 7 线若随穿线管接入设备本体时,应选用不小于 2.5 平方毫米的铜芯线或不小于19517-2009 4平方毫米的铝芯线; 线不得搭接或串接,接线规范、接触可靠;明设的应沿管道或设备外壳敷设,暗设的在接线处外部应有接地标志; 线接线间不得涂漆或加绝缘垫。 8 电缆必须有阻燃措施。电缆桥架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如《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 1 次/半范》 50217-2007 年 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屋内的配电装置,《35~110变电9 应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设施。 站设计规范》50059-92 3.5.3 重要作业场所如消防泵房及其配电室、控制室、变配电室、需人工操作的泡沫《石油化工企10 站等场所应设置有事故应急照明。 业设计防火规范》 50160-2008 三、防雷系统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时,可不设避雷针 50160-2008 1次/季1 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9.2.2 度 序号 2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3 4 5 6 7 8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0160-2008 1.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小于4 时应设避雷针、线,其9.2.3 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2.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3.浮顶罐(含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 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4、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接地。 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 50160-2008 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9.2.4 宜按照903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3013-2008 第 5.5.2条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 50160-2008 1 次/季接地的孤立导体。 第 9.3.2条 度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50160-2008 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第 9.3.3条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场所,应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 50160-2008 第 9.3.5条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 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 50160-2008 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 9.3.4条 四、现场安全 企业变配电设备设施、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及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击、 1次/月 1 防静电接地系统等应完好有效,功能正常。 主控室有模拟系统图,与实际相符。高压室钥匙按要求配备,严格管理。 2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用电安全导3 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则》第 6.5条 电缆必须有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落实;电缆隧道防企业管理制度 4 火、防沉陷措施落实。 临时电源、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电源、插座回路均应采用-S供电方式,并采《变配电室安5 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全管理规范》 11/527-2008 暂设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橡皮线, 室内沿墙敷设,其高度《电气安全工6 不得低于2.5米,室外跨过道路时,不得低于4.5米,不允许借用暖气、水管及作规程》 其他气体管道架设导线,沿地面敷设时,必须加可靠的保护装置和明显标志。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是否作好隔离密封。 《爆炸和火灾 序号 7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加油站名称:

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50058-92 第 2.5.12条 8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50074、50057、50183 等 相关规范的要求 排查人(签名) : 站长:(签名) 年 月 日

仪表隐患排查表(专业性隐患排查5)

序号 一、仪表安全管理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1 次/ 季度 排查及整改情况 1 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管理制度和台帐。包括检查、维护、使用、检定等制度及 各类仪表台账; 仪表调试、维护及检测记录齐全,主要包括: 2 1.仪表定期校验、回路调试记录; 2.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检维护记录等齐全。 控制系统管理满足以下要求: 3 1.控制方案变更应办理审批手续; 2.控制系统故障处理、检修及组态修改记录应齐全; 3.控制系统建立有事故应急预案。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4 1.有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布置图; 2.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检定人有效资质证书。 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满足: 1.联锁逻辑图、定期维修校验记录、临时停用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 2.工艺和设备联锁回路调试记录; 3.联锁保护系统(设定值、联锁程序、联锁方式、取 消)变更应办理审批手续; 5 4.联锁摘除和恢复应办理工作票,有部门会签和领导签批手续; 5.摘除联锁保护系统应有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 二、仪表系统设置 1 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仪表控制应按照《首批重点监管 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国家安全1 次/ 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 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监管总局关半年 (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进行设置。 于公布首 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设置过程 控制、安全仪表及联锁系《石油化工 统,并满足《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3018-2003 要求,重点排查内容: 安全仪表系1.安全仪表系统配置: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独立完成安全保护功统设计规 能。 范》2.过程接口:输入输出卡相连接的传感器和最终执行元件应设计成故障安全型;3018-2003 不应采取现场总线通讯方式;若采用三取二过程信号应分别接到三个不同的输入卡; 3.逻辑控制器:安全仪表系统宜采用经权威机构认证 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2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4.传感器与执行元件:安全仪表系统的传感器、最终执行元件宜单独设置; 5.检定与测试:传感器与执行元件应进行定期检定,检定周期随装置检修;回路投用前应进行测试并做好 相关记录。 下列情况仪表电源宜采用不间断电源: 1.大、中型石化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及辅助 生产装置; 3 2.高温高压、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装置; 3.设置较多、较复杂信号联锁系统的生产装置; 4.重要的在线分析仪表(如:参与控制、安全联锁); 5.大型压缩机、泵的监控系统。 6.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系统,应采用供电。 仪表气源应满足: 1.应采用清洁、干燥的空气,备用气源也可用干燥的 氮气; 4 2.为了保证仪表气源装置的安全供气,应设置备用气源。备用气源可采用备用压缩机组、贮气罐或第二气源。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3082-2003 5 6 7 《石油化工1次/仪表供气设月 计规范》3020-2001第 3.0.1条、第4.3.1 条 安装、、等设备的控制室、机柜室、过程控制计算机的机房,应考虑防静电接地。《石油化工这些室内的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 仪表接地设计规范》3081-2003 第 2.4.1条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设置应满足《石油化工可 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石油化工设计规范》50493-2009。 排查重点: 可燃体和有1.检测点的设置:应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毒气体检测50493-2009 第4章,第4.1条至第4.4条; 报警设计规2.检(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50493-2009 第6.1条; 范》 3.检(探)测器的选用:应符合 50493-2009 第5.2条; 50493-2009 4.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应符合 50493-2009第 5.3.1条和第5.3.2条; 5.报警点的设置:应符合 50493-2009 第5.3.3条; 《可燃气体6.检测报警器的定期检定: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检测报警器检定规 程》693-2011 第 5.5 条 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应满足区 域的防爆要求。且应具有国《爆炸和火家授权的机构发给的产品 防爆合格证。 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50058-92 8 保护管与检测元件或现场仪表之间应采取相应的防水 措施。防爆场合,应采取相《石油化工应防爆级别的密封措施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3019-2003 三、仪表现场安全 1 机房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完好 2 联锁系统设备、开关、端子排的标识齐全准确清晰。 紧急停车按钮是否有可靠防护措施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传感器探头完好,无腐蚀、无灰尘;手动3 试验声光报警正常,故障报警完好; 4 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落实,仪表完好有效。 5 的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应有联锁标志警示牌, 防止误操作引起停车。 6 放射性仪表现场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范 1 次/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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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专业性隐患排查6)

排查及整改情况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企业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危险化学品1 次/半年 序号 排查内容 包括: 1 1.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 2.存放、生产、使用地点; 3.数量; 4.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 5.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2 学品档案。 依据 排查频次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3013-2008) 排查及整改情况 3 4 5 6 7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3013-200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第 15 条 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生产企业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16483和 15258 编制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16483-2008化标签,并提供给用户。 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危险化学品全技术说 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3013-2008) 生产企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有专业人员值班并负责相关应急咨询。《危险化学品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咨询服务从业单位安全代理。 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3013-2008)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3013-2008)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对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危险化学品8 理措施,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了宣传、培训。 从业 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3013-2008)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1次/月 (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安全管理条例》 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第 23 条 9 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危险化学品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安全管理条例》 10 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第 24 条 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 11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安全管理条例》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 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第 25 条 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危险化学品 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安全管理条例》12 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第 26 条 行检测、检验。 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输、装卸人员行为。 《危险化学品13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3013-2008) 排查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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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专业性隐患排查7)

序号 一、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储运系统的管理制度: 1.制定了储罐、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 1 2.储运系统基础资料和技术档案齐全; 3.当储运介质或运行条件发生变化应有审批手续并及时修订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储罐的外部检查: 1.定期进行外部检查; 2.检查罐顶和罐壁变形、腐蚀情况,有记录、有测厚数据; 2 3.检查罐底边缘板及外角焊缝腐蚀情况,有记录、有测厚 数据; 1次/半年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1 次/月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4.检查阀门、人孔、清扫孔等处的紧固件,有记录; 5.检查罐体外部防腐涂层保温层及防水檐; 6.检查储罐基础及防火堤,有记录。 执行储罐的全面检查和压力储罐的法定检测:严格按要求定期进行储罐全面检查;腐蚀严 3 重的储罐已确定合理的全面检查周期。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检查的储罐有延期手续并有监控措施。 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应满足: 1.有储罐年度检测、修理、防腐计划; 2.认真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内容进行巡回检查,记录齐全; 3.对储罐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孔、泡沫发生器、转动扶梯、自动脱水器、高低液位报警4 器、人孔、透光孔、排污阀、液压安全阀、通气管、浮顶罐密封装置、罐壁通气孔、液面计等附件定期检查或检测,有储罐附件检查维护记录; 4.定期进行储罐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测试,有测试记录。 二、储罐区的安全设计 1 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罐区下列方面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5018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50160及《石油库设计规范》50074等相关规范要求: 1.防火间距; 2.罐组总容、罐组布置; 3.防火堤及隔堤; 4.放空或转移; 5.液位报警、快速切断; 6.安全附件(如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 7.水封井、排水闸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下列安全监控装备应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3036的规定: 1.储罐运行参数的监控与重要运行参数的联锁; 2.储罐区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监测报警和泄漏控制设备的设置; 3.罐区气象监测、防雷和防静电装备的设置; 4.罐区火灾监控装置的设置; 5.音频视频监控装备的设置。 防火堤应《防火堤设计规范》50351-2005 规范的相关要求: 1.防火堤的材质、耐火性能以及伸缩缝配置应满足规范要求; 2.防火堤容积应满足规范要求,并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 3.防火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 0.15m 高的草坪; 4.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 当防火堤容积不能满足“清净下水”的收容要求时,按要求设置事故存液池。 1次/半年 1次/月 1 次/半 年 2 1次/季 度 3 4 安监总危化字〔2006〕 序号 5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6 6 7 8 9 10 11 12 10 号 储存、收发甲、乙 A 类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场所可燃气体报警器 的设置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50493 的要求。 对于液化烃、甲 B、乙 A 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探)测器,并符合下列规定: 1.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 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2m; 2.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 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 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罐区消防系统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50183《石油和天《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50160 及《石油库设计规范》50074 等规范要求: 然气工程设1.消防设施配置(火灾报警装置、灭火器材、消防车等); 计防火规2.消防水源、水质、补水情况; 范》50183 3.消防冷却系统配置情况; 《石油化工4.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消防水系统及泡沫系统)配置情况; 企业设计防5.消防道路; 火规范》 6.其他消防设施。 50160 《石油库设计规范》50074 靠山修建的石油库、覆土隐蔽库应修筑了防止山火侵袭的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等设施 1次/季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部分安全标志和警示牌齐《安全标志度 全,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2894 的规定 使用则》2894-2008 外浮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的环向间隙应安装有效的密封装置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50341-2003 3万及以上大型浮顶储罐浮盘的密封圈处应设置火灾自动检测报警设施,检测报警设施宜为 无电检测系统 石油天然气工程的天然气凝液及液化石油气罐区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应满足《石 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6053 的要求,其他天然气凝液及液化石油气罐区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50493 的要求 天然气凝液储罐及液化石油气储罐应设置适应存储介质 的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石油化工阀,以及高液位报警装置或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对于全冷冻式液化烃 储罐还应企业设计防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温度检测,并与自动 控制系统相联。 13 14 15 16 火规》50160 第 6.3.11条 天然气凝液储罐及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安全阀出口管应接 至火炬系统,确有困难而采取就地《石油化工放空时,其排气管口高 度应高出 8m 范围内储罐罐顶平台 3m 以上。 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0160 第 6.3.13条 全压力式液化烃球罐应采取防止液化烃泄漏的注水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01608第6.3.16条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 储罐根部宜设紧急切断阀。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0160 第 6.3.14条 全压力式天然气凝液储罐及液化石油气储罐进、出口阀门 及管件的压力等级不应低于 《石油化工2.5,其垫片应采用缠绕式 垫片。阀门压盖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施料。 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0160 第 6.3.16条 三、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油化工1次/季1.装卸栈台两端和沿栈台每隔60m左右应设梯子; 企业设计防度 2.甲B、乙、丙A类的液体严禁采用沟槽卸车系统; 火规范》 3.顶部敞口装车的甲B、乙、丙A类的液体应采用液下装车鹤管; 50160 第1 4.在距装车栈台边缘10m以外的可燃液体(润滑油除外)输入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6.4.1条 断阀; 5.丙B类液体装卸栈台宜单独设置; 6.零位罐至罐车装卸线不应小于6m; 7.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管与集中布置的泵的距离不应小于8m; 8.同一铁路装卸线一侧两个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 可燃液体的汽车装卸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油化工 1.装卸站的进、出口宜分开设置;当进、出口合用时,站内应设回车场; 企业设计防 2.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 火规范》 序号 2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3 4 3.装卸车鹤位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高架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50160 第4.甲B、乙A类液体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距离不应小于8m; 6.4.2条 5.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6.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卸车应采用液下装卸车鹤管; 7.甲B、乙、丙A类液体与其他类液体的两个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 8.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双侧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或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 液化烃铁路和汽车的装卸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油化工1.液化烃严禁就地排放; 企业设计防2.低温液化烃装卸鹤位应单独设置; 火规范》 3.铁路装卸栈台宜单独设置,当不同时作业时,可与可燃液体铁路装卸共台设置; 50160 第4.同一铁路装卸线一侧两个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 6.4.3条 5.铁路装卸栈台两端和沿栈台每隔60m左右应设梯子; 6.汽车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双侧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或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液化烃汽车装卸栈台与可燃 液体汽车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 7.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8.汽车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 9.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液化石油气的灌装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油化工1.液化石油气的灌瓶间和储瓶库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 建筑物,半敞开式建筑物下部应采企业设计防取防止油气积聚的措施; 火规范》 2.液化石油气的残液应密闭回收,严禁就地排放; 50160 第3.灌装站应设不燃烧材料隔离墙。如采用实体围墙,其下部应设通风口; 6.4.4条 4.灌瓶间和储瓶库的室内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室内地面应高于室外地坪,其高差不应小于0.6m; 5.液化石油气缓冲罐与灌瓶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6.灌装站内应设有宽度不小于4m的环形消防车道,车道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6m。 四、危险化学品仓库 1 化学品和危险品库区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 要求。 1次/季度 2 仓库的安全出口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的有关规定。 3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库房泄压设施应满足50016 的规定。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石油化工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h 的不燃烧隔墙和企业设计防4 不低于1.00h 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火规范》 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0160 第3.3.15条 序号 5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危险化学品应按化学物理特性分类储存,当物料性质不允许相互接触时,应用实体墙隔开, 并各设出入口。各种危险化学品储存应满足《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15603 的规定。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 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常用化学6 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 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 危险品贮存通则》15603-1995第 6.6条 7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 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常用化学放。 危险品贮存通则》15603-1995第 6.6条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 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常用化学8 危险品贮存通则》15603-1995第 6.8条 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宜储藏于一级耐火建《易燃易爆9 筑的库房内。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可储藏于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性商品储藏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可储藏于耐火等级 不低于三级的库房内。 养护技术条件》17914-1999第3.2.1 条 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易燃易爆10 丙酮等应专库贮存。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17914-1999第 3.3.2条 11 剧毒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需安装防盗报警器,库门装双锁。 《毒害性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17916-1999第3.2.4条 序号 12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13 14 15 16 氯气生产、使用、贮存等厂房结构,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条件换气,在环境、气候条件允《氯气安全许下,可采用半敞开式结 构;不能采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应采用机械通风,但不宜 使用规程》循环风。 11984-89 第 4.7条 生产、使用和储存氯气的作业场所,是否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 1.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2.场所内是否按 11984的要求配备足够的防毒面具、正 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等专用防护用品,同时配置自救、 急救药品等; 3.配置洗眼、冲淋等个体防护设备; 4.装置高处显眼位置设置风向标; 5.液氯钢瓶存放处,应设中和吸收装置,真空吸收等事故处理的设施和工具。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建筑设计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防火规范》 50016-2006 第 3.6.11 化工企业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及塑料等产品的高架仓库是否满足下列规定: 《石油化工1.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企业设计防2.货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火规范》 50160-2008第 6.6.3条 化工企业袋装硝酸铵仓库是否满足下列规定: 《石油化工1.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企业设计防2.仓库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火规范》50160-2008第 6.6.5条 五、储运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 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等齐全完好; 1次/月 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 1次/班 1 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 储罐按规范要求设置防腐措施。 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无严重腐蚀。 《钢质石油 2 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50393-2008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罐区环境应满足: 1.罐区无脏、乱、差、锈、漏,无杂草等易燃物; 2.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3 3.水封井及排水闸完好可靠; 4.照明设施齐全,符合安全防爆规定; 5.喷淋冷却设施齐全好用,切水系统可靠好用; 6.有氮封系统的,氮封系统正常投用、完好; 7.防雷、防静电设施外观良好。 可燃液体、液化烃装卸设施: 1.流速应符合防静电规范要求; 1 2.甲类、乙 A 类液体为密闭装车; 3.汽车、火车和船装卸应有静电接地安全装置; 4.装车时采用液下装车。 铁路装卸站台应满足: 1.装卸栈台的金属管架接地装置必须完好、牢固,装卸车线路及整个调车作业区采用轨道2 绝缘线路; 2.栈桥照明灯具、导线、信号联络装置等完好,无断落、破损和短路现象。配电要符合防爆要求; 3.装油鹤管、管道槽罐必须跨接或接地; 4.消防设施齐全,消防器材的配置符合规定; 5.安全护栏和防滑设施良好; 6.轻油罐车进出栈桥加隔离车; 7.劳保着装、工具等符合安全规定。 汽车装卸站台应满足: 1.汽车装卸栈台场地分设出、入口,并设置停车场; 2.液化气装车栈台与灌瓶站分开; 3.装卸栈台与汽车槽罐静电接地良好; 3 1.装运危险品的汽车必须“三证”(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齐全; 2.汽车安装阻火器; 3.液化气槽车定位后必须熄火。充装完毕,确认管线与接头断开后,方能开车; 4.消防设施齐全; 5.劳保着装、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4 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不应露天堆放。 六、汽车、铁路装卸设施 1次/半年 《石油化工1次/月 液体物料铁路装卸车设施设计规范》3107-2007 《汽车危险 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618-2004 《石油化工 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0160-2008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第6.5.5条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人(签名) : 站长:(签名) 年 月 日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专业性隐患排查8)

序号 一、一般规定 公用工程管道与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或设备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应设止回阀,并在其根部设切断阀; 1 2.在间歇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应设止回阀和一道切断阀或设两道切断阀,并在两切断阀间设检查阀; 3.仅在设备停用时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应设盲板或断开。 《 石油1次/季度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0160-2008 第 7.2.7条 2 新鲜水、蒸汽、压缩空气、药剂、污油等输送管道进(出)口应设置流量、压力《石油化和温度等测量仪表. 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3095-2000第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序号 二、给排水 排查内容 依据 7.5.2条 排查频次 1 次/ 半年 排查及整改情况 企业供水水源、循环水系统的能力必须满足企业需求,并留有一定余量。输水 系统、循环水系统的设置应满足相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如《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3015-2003和《石油化工企业循环水场设计规范 》3016-90 1.循环水场不应靠近加热炉、焦炭塔等热源体和空压站吸入口,不得设在污水处理场、化学品堆场、散装库以及煤焦、灰渣、粉尘等的露天堆场附近; 2.机械通风冷却塔与生产装置边界线或独立的明火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30米; 1 3.加氯间和氯瓶间应与其他工作间隔开,氯瓶间必须设直接通向室外的外开门;氯瓶和加氯机不应靠近采暖设备;应设每小时换气 8-12 次的通风设备。通风孔应设在外墙下方; 4.室内建筑装修、电气设备、仪表及灯具应防腐,照明和通风设备的开关应设在室外;应在加氯间附近设防毒面具、抢救器材和工具箱。 2 污水系统按照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开展隐患排查 三、供热 供热系统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 ( D0001-200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开展隐患排查 2 高温蒸汽管道及低温管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可防止人员烫伤或冻伤;防护材料 应为绝热材料。 寒冷地区是否采用防冻、防凝措施,如: 1.所有水线、蒸汽线死角加导淋,保持微开长流水、长冒汽。 3 2.水线、蒸汽、凝结水保持微开长流水、长冒汽,所有水线 阀门必须保温。 3.水泵加伴热蒸汽,细小管线加伴热导线。 四、空压站、空分装置 空压站 、空分装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50029-200)、《氧气站设计规范》(50030-2007)及《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16912-97)等相关规定开展隐患排查 1 全厂性高架火炬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位于生产区、全厂性重要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符合环保要求; 2.在符合人身与生产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宜靠近火炬气的主 要排放源; 3.火炬的防护距离应符合50160和3009的规定。火炬的辐射热不应影响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1 次/ 季度 1 次/ 季度 五、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石油化1 次/ 工企业厂半年 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3053-2002 依据 《石油化工企业燃料气系统和可 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3009-2001 火炬系统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如:《石油化工企业燃料气系统和 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 规范 》3009-200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0160-2008 1.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 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如氨、环2 氧乙烷、硫化氢等)不得排入全厂性火炬系统,应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2.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在接入火炬前,应设置分液和阻火等设备。严禁排入火炬的可燃气体携带可燃液体。 3.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内的凝结液应密闭回收,不得随地排放。 受工艺条件或介质特性所限,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气体, 3 当通过排气筒、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0160-2008 的要求 4 火炬应设常明灯和可靠的点火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50160-2008第 5.5.20条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1 次/周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专业性隐患排查9)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排查频次 排查及整改情况 消防系统按照消防部门的法律法规开展隐患排查 排查人(签名) : 站长:(签名)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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