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责 任 书
新峰印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0年3月—2010年12月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镇安全生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求,公司领导小组与 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有下列职责:
1、 负责组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专职管理由车间主任兼职实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程,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做,一抓到底;
2、 认真组织车间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 全面落实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 对本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采取各项措施加以整改,消除隐患;
5、 对本车间从业人员实行行之有效的培训,积极开展技工比武活动; 6、 保证本车间全体从业人员按不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并严格督促使用;
7、 加强外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社会稳定,严防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必须负责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1、 必须履行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责任,保障本年度的一切安全; 2、 保证杜绝本年度本车间发生重大伤残事故,努力降到无一般事故; 3、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保护现场,必须立即向公司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漏报;
4、 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害的,本车间主要负责人不得回避责任,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力救援;
5、 各车间必须积极参加“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签字: 车 间 签字:
长兴新峰印染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