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一)锅炉检验
1、生活、工业锅炉检验(以下收费不含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等专项检测项目,专项检测按本标准另行收费) 收 费 标 锅炉容量 准 项 目 产品监 督检验 (元/台) 400 安装质量 修理改造 内部检验 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 (元/台) (元/台) (元/台) 400D,不足300元/台的,按300元/台收取 按修理改造总价的2%,不足300元/台的,按300元/台收取 300 400 650 900 100D 外部检验 (元/台) 200 250 400 650 70D 水压试验监督 (元/台) 按内部检验的50%,不足200元/台的,按200元/台收取 D≤0.2t/h 0.2t/h <D≤1t/h 1t/h<D≤4t/h 4t/h <D≤10t/h 10t/h <D≤20t/h 20t/h <D<35t/h D≥35t/h 400+100D 注:(1)表中D为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t/h,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按0.7MW(60×104kcal/h)折算为1t/h;余热锅炉以受热面每积30m折算为1t/h。修理改造总造价包括设计、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费;
(2)锅炉每运行5年加收10%;
(3)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加收30%;
(4)配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容器、管道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5)锅炉部件的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按照出厂价的1%收取,不足200元/台的,按200元/台收取; (6)强度校核按200元/部位收费;
2、电站锅炉检验(以下收费含规程要求的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等专项检测项目收费) 收 费 机 组 容 量 标 准 项 目 2
产品监 督检验 (元/台) 按出厂价的0.6% 按出厂价的0.6% 按出厂价的0.6% 按出厂价的0.5% 按出厂价的0.4% 按出厂价的0.3% 安装质量 监督检验 (元/台) 按出厂价的0.9% 按出厂价的0.9% 按出厂价的0.9% 按出厂价的0.8% 按出厂价的0.7% 按出厂价的0.6% 内部检验 (元/台) 9500+3325Q 18000+2700Q 27000+2140Q 85000+1100Q 100000+990Q 166000+800Q 水压试验 监督 (元/台) 1500+350Q 2000+300Q 3000+230Q 8500+100Q 10000+100Q 16000+80Q Q≤6
6<Q ≤12 12<Q≤50 50<Q≤200 200<Q≤350 Q>350 注:(1)电站锅炉一般指额定出口压力大于等于3.8MPa的锅炉,电站锅炉内部检验内容包含检验规程规定的所有检验检测项目;
(2)Q为锅炉正常可配套发电机组的额定功率,单位为兆瓦;
(3)锅炉出厂价包含安全附件和保护装臵价格,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送、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的价格;
(4)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的2%,总造价包括设计、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费;
(5)超临界、超超临界锅炉加收20%,运行5~10万小时的加收30%,运行10万小时以上的加收50%; (6)外部检验按内部检验的2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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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强度校核按400元/部位收费。 3、锅炉水质监测及水质化验 (1)锅炉水质监测
项目 锅内 加药检验 蒸汽锅炉 给水 锅水 150元 收费 热水锅炉 补给水 循环水 120元 收费 电站锅炉 给水 炉水 过热 补给水 锅外 水处理检验 锅水 120元 循环水 给水 110元 给水 130元 凝结水 进交换器水 疏水 生产回水 450元 1000元 收费 注:现场取样劳务费按每个水样检验费总额的10%收取。 (2)化验分析及水处理设备调试
项目 硬度 碱度 氯根 PH值(比色法) 溶解固形物 水质 悬浮物 相对碱度 磷酸根 亚硫酸根 含油量 溶解氧 电导率 钠离子 树脂 有机热载体 水处理设备 树脂交换容量分析 树脂中毒复苏(不含药品费) 粘度 闪点 收费标准 20元/项 20元/项 25元/项 20元/项 65元/项 80元/项 70元/项 40元/项 40元/项 40元/项 80元/项 40元/项 40元/项 90元/次 500元/立方米 150元/项 150元/项 600元/台 项目 铁离子 铜离子 二氧化硅 余氯 联氨 浊度 化学耗氧量 总含盐量 磷酸盐水垢定量分析 硫酸盐水垢定量分析 硅酸盐水垢定量分析 碳酸盐水垢定量分析 / 树脂中毒原因鉴定 / 残碳 酸值 收费标准 50元/项 50元/项 70元/项 40元/项 40元/项 30元/项 30元/项 40元/项 150元/项 100元/项 180元/项 80元/项 / 70元/次 / 150元/项 150元/项 注:现场化验的加收50%,未规定的其它水化验项目协商收费。
(二)压力容器检验(以下收费不含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等专项检测项目,专项检测按本标准另行收费) 1、压力容器监督检验
收费 类别 标准(元/台) 项目 制造监督检验 安装监督检验 出厂价的0.9% 出厂价的1.0% 出厂价的1% 出厂价的1.1% 出厂价的1.2% 出厂价的1.3% 出厂价的1% 出厂价的1.1% 一、二类 三类 超高压 氧舱 注:(1)固定式、移动式压力容器出厂价包含安全附件和保护装臵价格,氧舱出厂价包含舱体、供排气、排氧系统、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所属的仪器、仪表、控制台等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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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监督检验加收10%;
(3)压力容器部件制造监督检验按照该部件(包括球罐片)出厂价的0.8%收费,封头按照出厂价的1%收费; (4)球罐现场组装监检按球罐部件(球片、柱腿、孔圈、法兰、接管、安全附件)出厂价的1.6%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现场组焊监检按出厂价的1.3%收费,三类压力容器现场组焊监检按出厂价的1.4%收费; (5)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按工程总造价的3%收费,总造价包括设计、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费; (6)搪玻璃设备、搪玻璃釜产品监督检验减收20%;
(7)单台设备的监督检验最低收费200元(批量生产除外),对造价昂贵,但安装、改造、维修工作量小的设备,双方协商收费。批量生产指连续30台同牌号材料、同焊接工艺、同热处理规范的产品。 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收费 容积 标准(元/台) 项目 年度检查 全面检验 耐压试验监督 150 250 250 250 400 350 300 600 400 350 800 500 400 1000 600 250+3V 500+10V 350+5V V≤1 1<V≤5 5<V≤10 10<V≤20 20<V≤50 V>50 注:本表V表示容器的容积(立方米)(下同);
(1)本表为一类压力容器收费标准;二类压力容器加收30%;三类压力容器加收60%;球罐、塔器、堆焊层容器加收100%;
(2)超高压容器全面检验收费标准为:V小于等于1立方米的,按30P元/台收费;V大于1立方米的, 按30PV元/台收费(P为容器的设计压力,单位为兆帕);
(3)气压或者气密试验按耐压试验的150%收费;
(4)非金属压力容器参照本标准协议收费(下同);
(5)常规强度校核收费标准为:一类压力容器200元/部位,二类压力容器450元/部位, 三类压力容器900元/部位,超高压容器强度校核按协议收费;
(6)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按本表的70%收取。 (2)气瓶检验 气瓶品种 收费标准 (元/只) 无缝气瓶 焊接气瓶 45 大180 小50 液化石油气 溶解乙炔 低温绝热 车用气瓶 缠绕气瓶 其他特种气瓶 钢瓶 气瓶 气瓶 29 40 90 90 90 45 注:(1)焊接气瓶容积小于等于150升的,按小容积收费;大于150升的,按大容积收费;
(2)收费标准包含检验及辅助工作费用。 (3)医用氧舱定期检验
医用氧舱一年期检验(元) 单(双)人舱 1000 小型舱 2500 中型舱 3000 大型舱 5000 注:医用氧舱三年期检验按一年期检验费的1.25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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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液化气体罐车检验
项 类 目 别 (m3) (只) (只) (只) (只) (m3) (m) (m) (m2) (m2) (m3) 33液化气体汽车罐车 (元) 90 100 90 100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元) 110 120 110 150 内外部检验 液面计、紧急切断阀、球阀及附件拆装、解体、 清洗 液面计、紧急切断阀、球阀及附件检验 安全阀拆装、解体、清洗 安全阀整定 耐压试验 气密试验 残液、残气处理 罐体清洗、除锈、打磨 喷漆刷字 臵换 注:(1)不包括维修及零配件费用;
(2)V罐车罐体容积,立方米; (3)低温罐车加收20%;
一、(三)安全阀校验 40 40 60 10V 25 15 30 60 10V 25 15 30 (4)强度校核按300元/部位收费;
(5)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按本标准的50%收费。 (5)罐式集装箱、长管拖车检验 收费标准(元/台) 项目 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 耐压试验 注:(1)气压或者气密试验按耐压试验的150%收费;
(2)液位计、紧急切断装臵等安全附件的检测试验按液化气体罐车收费取;
(3)强度校核按300元/部位收费。 (三)安全阀校验
收费 种类 标准(元/枚) 规格 Dg<32 32≤Dg<50 50≤Dg<80 Dg≥80 Pg≤1.6 35 45 75 130 弹簧式 1.6<Pg≤3.9 40 55 90 150 3.9<Pg≤5.0 45 65 110 170 Pg>5.0 55 75 130 190 60 静重式 杠杆式 罐式集装箱 130V 200V 100V 长管拖车 300V(元/只) 500V(元/只) 150V(元/只) 按弹簧式的130% 收费 注:(1)安全阀校验收费不包括解体、清洗、除锈、除垢、研磨、整定压力校准、组装调试、修理、更换元件等,如有需要另行协商收费;
(2)运行状态下的整定监督或现场校验,按同类收费标准的2倍收费,最低收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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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损检测 项 目 射线检测 类 别 X射线检测 γ射线检测 焊缝 钢板 超声波检测 复合钢板 锻件 焊缝 磁粉检测 钢板 锻件 杆状件 单位 元/张 元/张 元/米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米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根 收费标准 70 100 60 90 110 声发射检测 130 50 80 100 30 涡流检测 内窥镜检测 超声波测厚 项 目 渗透检测 类 别 焊缝 面状工件 V≤10 10<V≤200 200<V≤400 400<V≤1000 V>1000 / / / 单位 元/米 元/平方米 元/台 元/台 元/台 元/台 元/台 元/米 元/米 元/点 收费标准 70 100 5000 10000+25PV 15000+20PV 20000+15PV 40000+10PV 80 200 5 注:(1)X射线检测透照厚度大于20毫米时,每增加5毫米,加收10元/张;
(2)γ源全景曝光或X射线周向中心曝光时,每张片减收20%;
(3)超声波检测,板厚≤12毫米时或者角焊缝检测时或者管道直径小于159毫米时,加收100%,板厚≥100毫米时,协议收费;材质为奥氏体不锈钢、有色金属和非标准超声波检测时,加收150%;高温超声波检测、高温测厚加收400%;不锈钢堆焊层剥离超声波检测、堆焊层层下裂纹超声波检测分别按复合钢板收费标准的200%、300%收费;缺陷超声波端点衍射测定,每处缺陷收费1000元;
(4)磁粉检测用油做悬浮剂或荧光磁粉加收50%;
(5)渗透检测水洗法减收50%,荧光法加收50%;堆焊层渗透检测按焊缝长度计费,具体折算方法双方协商确定;
(6)计费长度和面积为工件单面检测长度和面积,不足1米的按1米计,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直径≤100毫米的管道焊缝长度按1米计,直径>100毫米的管道,直径每增加100毫米,折合焊缝长度增加1米;
(7)声发射检测收费标准中的P指试验压力,单位为兆帕;
(8)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检测各单项最低收费为500元,涡流、内窥镜检测各单项最低收费2000元; (9)以地平面为准,作业高度大于3米或低于0.5米时,加收30%;大于7米时,加收50%。 (五)理化试验 1、力学性能
项目 收费标准 拉伸 60元/件 弯曲 60元/件 常温 30元/件 冲击 低温 时效 压扁 扩口 硬度 120元/件 40元/件 30元/件 40元/件 15元/点 注:(1)试样加工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2)同一部位打多点硬度,取平均值的,按一点计;
(3)以上各单项最低收费为500元。 2、化学分析 项目 收费标准 低碳钢 22元/元素 合金钢 30元/元素 定性光谱 20元/点 定量光谱 已知钢号,国内有标钢的100元/点,国内无标钢的200元/点;未知钢号的300元/点 铁素体含量 100元/点 注:现场光谱分析试验加收100%且最低收费2000元,其他各项最低收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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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相试验
项目 收费标准 实验室金相 400元/点 现场金相 600元/点 复膜 200元/点 扫描电镜 800元/件 注:试样加工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以上各单项最低收费为500元。 4、应力应变测试
项目 收费标准(元/点) 应变片 纸基 30 胶基 50 纸基 60 应变花 胶基 90 (六)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1、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按该设备销售价的1%收取,且所检项目收费不低于国产同类产品检验收费标准的200-300%;经出国预检验或监造的按不高于0.2%收取。检验费由报验单位或按合同指定单位支付。
2、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按规定需赴制造国进行预检验或监造的,其间全部费用由报验单位或合同指定单位负责。
3、 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按国内产品出厂监督检验的200%收取。 4、 检验费按设备进(出)口支付(收取)的货币种类收取。
二、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一)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安装监督检验
下表收费不含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等专项检测项目,专项检测按本标准另行收费。
管道规格 收费标准(元/米) DN≤100 4 100<DN≤250 6 250<DN≤1000 8 DN>1000 10+1.5(DN/500) 注:(1)本表DN表示管道的公称直径(毫米);
(2)以地平面为准,作业高度大于3米或低于0.5米时,加收30%;大于7米时,加收50%;
(3)强度校核按300元/部位收费;
(4)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按出厂价的0.3%收费;
(5)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按全面检验收费标准的50%收取;
(6)压力管道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监督分别按全面检验收费标准的50%、70%收取; (7)最低收费500元/条。 (二)公用管道与长输管道检验
检验项目 环境调查 土壤腐蚀性分析 防腐层检测 阴极保护状况检测与评价 管线探测 注:(1)厂区内管道检验加收50%;
(2)穿跨越段管道检验加收100%,不足1公里的穿跨越按1公里计算;
(3)管道腐蚀状况外检测按内检测收费标准的20倍收费; (4)按有关标准进行的CPGIS制图,协商收费;
(5)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按建安工程造价的0.4%收费。建安工程造价指建安工程总投资,包括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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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300元/公里 3000元/点项 3600元/公里 3600元/公里 5000元/公里 检验项目 管线泄漏检测 管道腐蚀速率测试 管道腐蚀状况内检测 开挖直接检测 收费标准 4500元/点 1500元/点 10元/米 3000元/坑 设计、材料、加工、施工等全部费用;
(6)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按出厂价的0.3%收费。
三、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审查
1、锅炉设计文件鉴定
额定或折算蒸D≤0.5 0.5<D≤1 1<D≤10 10<D≤20 20<D≤30 30<D≤65 65<D≤130 D>130 发量D 收费标准 (元/台) 700 900 1100 1400 2000 2500 3000 5000 注:(1)本表适用于首次鉴定和上次鉴定未通过且申请单位重新申请的鉴定;
(2)制造厂已成系列化(结构相同,只是尺寸不同)的锅炉产品,同一系列中蒸发量D最大的锅炉的设计文件鉴定费用按本表收取,同一系列中其它型号锅炉的设计文件鉴定按本表对应费用的70%~90%收费(具体费用由鉴定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量给出);
(3)对每次修改设计以及锅炉部件进行鉴定的费用,由鉴定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量给出,原则上不超过本表中的费用;修改设计指锅炉设计中个别地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设计鉴定人员要求申请单位对设计文件做出的更改,或者指《锅炉设计文件鉴定规则》第十规定的申请单位对已经通过的锅炉设计文件进行的修改。 2、气瓶设计文件鉴定 700~2000元/台。
四、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
以下收费不含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等专项检测项目,专项检测按本标准另行收费。复检收费,按20%~50%定期检验标准收费。 (一)电梯检验
类 别 收费标准(元/台) 电梯 600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500 注:(1)电梯7层以上,每增加1层站加收50元;
(2)特种电梯如防爆电梯等加收100%;
(3)扶梯提升高度大于6米时,提升高度每增加2米(不足2米的按2米计算),或者自动人行道使用长度大于30米时,使用长度每增加5米(不足5米的按5米计算),加收10%;
(4)新安装、改造、大修验收检验按定期检验费用的200%收取,不得再加收单项检测费。 (二)起重机械检验
类 别 桥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 流动式起重机 收费标准 600元/台 700元/台 800元/台 700元/台 类 别 铁路起重机 门座起重机 升降机 缆索起重机 收费标准 700元/台 1000元/台 600元/台 600元/台 类 别 桅杆起重机 旋臂式起重机 轻小型 起重设备 葫芦 其它 收费标准 500元/台 300元/台 150元/台 300元/台 500元/台 机械式停车设备 注:(1)跨度大于22.5米时,每增加6米(不足6米按6米计)加收10%;
(2) 塔式起重机额定起升高度大于30米时,每增加10米(不足10米按10米计)加收10%;其它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10吨时,每增加10吨(不足10吨按10吨计)加收10%;
(3) 防爆型起重机加收100%(含防爆性能检测),冶金类起重机加收30%;
(4) 凡有副臂、双小车、双司机室的起重机加收20%; (5) 葫芦式桥、门起重机按相应桥、门式起重机的70%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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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走式、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加收20%; (7) 随车起重机按流动式起重机的50%收费;
(8) 门座起重机中无变幅无行车机构的减收50%; (9) 施工升降机高度大于30米时,每增加1层加收10%,最高不超过50%;双笼施工升降机加收30%,简易升降机减收20%;
(10)缆索起重机跨度大于50米的,每增加10米(不足10米按10米计)加收10%;
(11)桅杆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20吨的,每增加10吨(不足10吨按10吨计)加收1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12)机械式停车设备大于10个车位的,每增加1个车位加收50元。超过一个提升机构,每增加一个提升机构,加收300元;
(13)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按不超过实际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5%收费,不低于200元/台; (14)新安装、改造、大修验收检验按定期检验费用的200%收取。 (三)场(厂)内机动车辆
车辆类型 履带式、轮式自行专用机械 蓄电池车、客车类、汽车类拖拉机 其它机动车
(四)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单项检验测试(本表所列单项检验仅为用户委托或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时进行) 1、电梯测试
平衡系数 运行速度 钢丝绳 限速度测试 加速度测试 导轨测量 噪声测量 测试 测试 无损检测 元/台 元/组样 元/米 元/点 元/台 元/组样 元/米 100 300 80 150 5 20 5 2、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测试 速度测试(元/台) 制动距离测试(元/台) 150 3、起重机械测试 项目 静刚度测试 制动距离测试 速度测试 起重量器测试 力矩器测试 单位 元/台 元/台 元/台 元/台 元/台 价格 100 80 150 60 80 项目 安全溢流阀测试 电器保护测试 接地检测 钢丝绳无损检测 吊钩检测 单位 元/台 元/台 元/点 元/米 元/钩 价格 40 150 80 5 80 150 照度测量 元/点 5 接地电阻 测量 元/点 80 收费标准 300元/台 150元/台 120元/台 注:首次投入使用前的检验按上表标准收费;汽车类有专用机械或工作装臵的加收30%;非标产品加收20%。 扶手带同步性测试(元/带) 30 电器保护测试(元/台) 80 五、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说明
(一)锅炉检验是指对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安装改造维修监检和定期检验(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
锅炉产品监检的内容包括实物检查,技术资料的审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检查。受检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产品达到安全质量要求。标准中的“本体”是指对锅筒、对流管、水冷壁、集箱、过热器、省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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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设备、炉墙、炉拱和钢架及锅炉上的安全附件。
锅炉安装(改造)监检是指对承担安装锅炉单位安装时的监督检验,包括安装队伍资质,技术力量,工装设备、安装质量、耐压试验、总体检验等。
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详细规定见《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二)压力容器检验是指对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安装改造维修监检)和定期检验(全面检验、年度检查、耐压试验)。
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进一次;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隔6年至少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隔3~6年至少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详细规定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液化气体汽车槽车检验包括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新车投用一年后,应进行一次全面检验,以后每年应进行一次年度检验,每隔五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检验修理工作分为小修、中修、大修。小修每次出车前由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中修的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
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内容是对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的项目(如图样审查、材料、焊接、外观和几何尺寸、无损检测、耐压试验、安全附件、出厂资料等)进行监检和对受检单位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检查。这项监检工作,检验所应派员驻厂监督,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三)在用电梯检验周期为一年,起重机械检验周期为二年,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周期为一年,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周期为一年。
(四)无损检测是指对锅炉、压力容器在检测时做非破坏性的检测试验。这种检测方法有X射线拍片,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和着色渗透探伤等。
(五)理化试验是指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检验过程中,对所用材质不明或材质劣化,需弄清材质的机械性能、化学成份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时才进行这项工作。
(六)设计文件鉴定是指对锅炉、压力容器产品设计在强度计算、结构设计、安全质量技术要求等全面鉴定审查。
(七)检验工作前后的现场清理、打磨、脚手架的搭拆、通风冷却、人(手)孔盖板及盲板、设备内部装臵的装拆、保温拆除等准备工作,耐压、气密试验所需的介质、设备,均由受检单位负责或支付费用。 (八)检验单位提供价格1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到现场工作,可收取出机费,出机费按设备价格的2%收取。
(九)由于受检单位的原因致使检验人员到达现场后不能开展工作的误工费按相应检验项目费标准的2.5%(不低于20元/人.工时)计算,由受检单位支付。
(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经检验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复检,每次复检按首次检验费的20%-50%收取,复检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
(十一)区市检验机构驻地以外的市县检验时,检验人员往返的食宿费、交通费、检验仪器设备的运输费由受检单位支付;如由检验单位派车的,每辆车收220元/台班费,来回路程交通费按0.8元/公里.车计收。市区内检验时,检验单位到受检设备的正常行车距离超过20公里的,超过部分按0.8元/公里.车加收往来交通费。 (十二)受检单位要求检验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检验的,另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加收加班费。
(十三)事故原因检测鉴定收费,由委托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
(十四)特种设备及锅炉房设计图样鉴定费分别由设计单位支付。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含现场组装,下同)、改造、维修、清洗许可鉴定,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费分别由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及使用单位支付。
(十五)受检单位应在报检时缴纳检验费,最迟应在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拖延。拒付或拖延者每日加收1%检验费的滞纳金。
(十六)农村地区(县城及县城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孤儿院、敬(养)老院使用的特种设备各项检验收费一律减半。
(十七)本标准适用于全区所有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各单位按本标准收取的经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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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作本单位的经费支出,年终如有结余,可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十八)有关检验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检验、从事高空作业或在高温、有毒、易燃环境下检验时,检验单位可按规定发给适当的检验补贴。
(十九)受检单位特种设备资料不全,需要检验单位通过检验补充资料的,受检单位应缴纳相应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十)任何情况下,检验检测收费(不含差旅费、交通费等非检验检测收费)不得高于持有效生产资格证的厂家产品的出厂价。
(二十一)本标准未列的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项目收费,由检验单位和受检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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