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证据不足的案件,结案方式有:
1、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2、证据严重不足的嫌疑人被拘留的,检察院将不会批准逮捕嫌疑人,嫌疑人将获得取保候审;
3、移送起诉到法院的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将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3、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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