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应给予公平补偿,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市场价格。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对于农村土地征收,市县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土地补偿费分配由村集体统一决定,可平均分配或额外给被征地人作为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当公平合理。补偿应参照市场价格,并以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为标准。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对于农村土地征收,市、县级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上,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分配方式需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以确保被征地人得到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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