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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支付民事诉讼起诉费用?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原告需预交的费用。民事案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有责任则分担。财产案件按金额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根据类型和损害程度交纳不同金额。

法律分析

案件受理费,又称国家规费。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海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时,依法由原告预交的费用。

民事诉讼法院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损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损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费用分摊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的分摊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诉讼中败诉,他们需要承担自己的诉讼费用以及对方的合理诉讼费用。然而,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也会考虑其他因素来确定费用的分摊方式。例如,如果一方在诉讼中部分胜诉,法院可能会根据胜诉的比例来决定费用的分摊。此外,如果一方滥用诉讼权利或者故意拖延诉讼进程,法院也可能根据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费用追偿。因此,诉讼费用的分摊原则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旨在保障公正和合理的诉讼环境。

结语

合理的诉讼费用分摊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败诉方需要承担诉讼费用,包括自己的费用和对方的合理费用。然而,具体情况下法院也会考虑其他因素,例如部分胜诉的比例来确定费用分摊方式。对于滥用诉讼权利或故意拖延诉讼的一方,法院也可能追偿适当费用。诉讼费用分摊原则的存在旨在确保公正和合理的诉讼环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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