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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合同中的言外之意及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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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合同中的言外之意指的是合同内容中未明确规定但双方应当知道的意思。若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责任免除条款,但在实际理赔中对部分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则其行为属于违反诚信原则。此时,被保险人可以依据言外之意原则,主张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诚信原则履行保险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责任免除条款,而在实际理赔中对部分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影响保险人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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