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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轻伤二级,是否需要出具谅解书?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根据《(2005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犯罪行为将受到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受害人可要求10万元以上(不含医疗费)的赔偿,加害人可以通过受害人的谅解书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轻伤二级的,一般可以要求赔偿8-10万元(不含医疗费);如果构成轻伤一级的,可以要求10万元以上(不含医疗费)赔偿。加害人需要受害者写谅解书,达到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没有谅解书的,一般都是判决实刑的。

《(2005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二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轻)的,按下列情形处罚: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轻)的,处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需要出具谅解书的情况和程序

出具谅解书的情况和程序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而言,当某人遭受轻伤二级时,是否需要出具谅解书取决于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的意愿和协商结果。谅解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表示双方之间的和解和宽恕。程序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应当进行沟通,并就事件的经过、责任和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其次,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起草谅解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由双方签署。最后,谅解书应当由双方保留副本,并可以在必要时提交给相关法律机构作为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严重伤害或犯罪行为,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和司法介入。

结语

根据《(2005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情况,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可能会处以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和解可以通过受害人出具谅解书来减轻加害人的处罚。谅解书的具体程序因情况而异,包括双方的协商、起草和签署等步骤。然而,对于严重伤害或犯罪行为,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和司法介入。

法律依据

(一)死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四十四条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必要时,可以将其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公安机关审查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以听取双方当事人亲属、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相关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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