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成年子女的房产,法院不可执行,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恶意转移财产。若经查明,其子女名下的房产是由失信被执行人恶意转移的,则提起诉讼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其子女房产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与子女是否成年无太大关联,主要看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转移财产给子女,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就可以执行其子女的名下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