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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纳,我被网络诈骗,导致公司损失20万,这种情况下,我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赔付纠纷时可以采取的措施。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举报;其次,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目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发生赔付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网络诈骗受害者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制止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泄露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同时,该法明确规定,受到网络攻击、入侵或者泄露的用户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赔偿损失,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诈骗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网络诈骗属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处理。

2.请求网络运营者赔偿。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制止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泄露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如果网络运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导致用户受到网络诈骗,受害者可以请求网络运营者赔偿损失。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网络运营者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网络攻击、入侵或泄露的证据、损失清单等。

4.寻求法律援助。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律师咨询、申请援助等。

在维权过程中,受害者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网络攻击、入侵或泄露的证据、损失清单等,并尽量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同时,受害者应当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如向公安机关报案、向网络运营者要求赔偿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有多种途径解决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记住,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是十分重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条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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