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犯罪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一、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管辖如何确定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盗窃案可以调到户籍所在地吗

盗窃案件一般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的,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法院管辖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法院管辖。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条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