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将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公司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立即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程序,清算完成后进行注销。《公司法》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解散。
一、办理注销公司流程是什么
办理注销公司流程是以下九步: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财务;
3、清理公司财产;
4、接管公司债务;
5、设立清算帐户;
6、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7、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8、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9、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的报告有以下三点: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作出的决议。
二、公司吊销股东是否可以变更股东
公司被吊销的,不可以变更股东,只能进行公司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必须进行解散,然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确认,可以去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三、清算程序的发生从什么时候开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以下情形解散后的十五天内,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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