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书面材料,如道歉信、保证书;
2、对方存在家暴的证据,如验伤证明,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记录;
3、对方在外租房的合同、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4、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5、对方因赌博、吸毒等恶习被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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