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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一般原则内涵是什么?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合同的履行一般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情势变更原则以及济合理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法律上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法律上的附随义务包括以下:

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债的关系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为使债权能够圆满实现,和保护债权人其他权益,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除给付义务外,尚应履行其他行为的义务。

二、如果要终止合同需要做些什么

在终止合同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等。

三、签了扶贫搬迁不拆旧房可以吗

不可以的。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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