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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构成犯罪后果有哪些?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具备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经国家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

一、采集血液事故罪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集血液的部门,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二、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主要包括:

1、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要件即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供应血液,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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