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未规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但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上为过失。
一、制造血液事故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量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有: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血液活动的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采集血液时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操作,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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