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
1、刑事追诉时效的期限如下:
(1)被判刑罚的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10年;
(3)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期限为15年;
(4)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期限为20年;20年后有必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追诉时效期限都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的吗
追诉时效期限并不都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的,需视情况而定:
1、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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