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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女方提出离婚女方需要退还彩礼吗?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双方尚未领取结婚,双方不需要离婚。因为未经法定程序登记结婚的,不能认定为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按照当地的习俗举办婚礼的,不能将通过此种方式认定为结婚,所以在双方未办理结婚证时,一方提出返还彩礼是可以的,应当返还。但是具体返还的数额要依据实际情况是否有因举办婚礼或者其他方面共同花费的部分,对此共同花费的则不能再要求返还。除此之外,请求返还彩礼还有两种情况,需要以离婚为前提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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