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