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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没有交强险上路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主观:

大家都知道交强险是我们有车一族必须每年都缴纳的保险,其实一年的交强险保险费很便宜的,买个平安买个放心,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买交强险就上路。(一)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关于投保交强险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首先,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其次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再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由此可见,没有缴纳交强险的车辆上路是会被罚的,上路交警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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