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注册资本虚报;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3、公司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虚拟股东;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5、公司很难区分其股东或其他公司;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合,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合;
7、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公司股东在清算过程中超出清算范围经营,损害对方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