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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期限已过,如何维护赔偿权益?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认定。如果工伤申请期限已过,职工仍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保险机构申请赔偿。但是,职工需要证明工伤的事实和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并承担可能因迟延申请产生的责任和后果。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工人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 工伤保险关系的认定应当及时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认定的,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认定,但是需要承担延迟期间的损失。如果过了法定认定时限未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仍可以要求认定,但必须证明工伤的事实和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工工伤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向用人单位或者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赔偿请求的期间为两年。

总之,工伤申请期限已过的职工仍可以向用人单位和保险机构申请赔偿,但需要证明工伤事实和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并承担可能因迟延申请产生的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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