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征用了农民土地不给补偿可以依法进行维权。单纯从补偿的标准上进行维权,这是相当难的,由于征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本来就是由市县政府进行制定的,农民如果不服的话,要在法定的很短的时间之内提出异议,而这一般都会被忽略了。该类案件,主要的应该从征地合法性上进行维权。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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