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和福利补偿等。其中知识产权包括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一、工资、奖金,指工资性收入;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着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四、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nwoyixia.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00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