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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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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的构成要件

1、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

(2)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对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然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使用假币罪是选择的一罪。所谓选择的一罪,是指“刑法条文上规定了若干的犯罪构成,既可以由一个犯罪构成成立一罪,也可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犯罪构成成立一罪”的情况。具体到本罪而言,就是说持有、使用都是的犯罪构成,均可成立一罪,但也可以由两者成立一罪。即本罪可以分解为三个罪名:持有假币罪、使用假币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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