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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个人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结婚后如果一个人用个人财产出资买的房子,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则属于共同财产。

一、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有哪些呢

婚前购房: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后购房: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婚前房子离婚后归谁?

要分情况讨论:情形一:该婚前的房子属于一个人购买。在这种情况下房子自始致终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个人所有,对方没有份额。

情形二:该婚前房子是双方共同购买的,则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双方都有份额;情形三:该房子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但产权只登记在一人名下,则可认定为该房屋属于双方按份共有。双方离婚后,都有份额。

三、结婚后分房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应当根据拆迁之前的房产的归属分割。具体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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