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让与和债权转让是债务人在履行债务过程中常见的方式。债权让与指债权人将部分或全部的债权权利让与给第三人,债务人仍然履行原有的债务。债权转让则是债权人将部分或全部的债权权利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在进行债权让与和债权转让时,债务人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债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必须在债权让与或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
2. 债权让与和债权转让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属于无效行为;
3. 债权人同意后,债务人必须履行原有的债务,同时也需要履行新的债权人所规定的债务;
4. 债权转让涉及到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需要及时了解新的债权人的信息,以免在履行债务时出现问题。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六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取得的债权向第三人让与。受让人就取得的债权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债权让与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2.《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 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向第三人转让。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人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
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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