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审监庭能审民事案件,它是一个设立于的审判监督机构,是审判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审监庭的作用:(1) 审查处理经市中级人民立案庭审查认为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各类再审案件(行政庭审查处理的除外)2) 审判市人民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再审案件3) 审查处理省高级人民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案件。审监庭是专门适用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职能部门:我国三大诉讼法所确定的审判监督程序,明确规定、及当事人在法定条件下,对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再审之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nwoyixia.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00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