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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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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要件是什么

1、以下要件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处罚

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刑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三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3)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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