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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生效后可以增加诉求吗?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可以。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很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劳动仲裁。但是有时候因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没有将自己的请求表达完整,此时,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请求增加诉求或在劳动争议裁决作出后向法院起诉时增加诉求,但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

一、对仲裁裁决不服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三种情况,一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是在退休后,因为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时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

二、没合同要工资不给老是拖怎么解决

没合同要工资,不给老是拖,员工可以尝试以下维权途径:

1、在发生欠薪纠纷后,应及时、积极地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司法所等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帮助,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介入帮助获取并固定证据,为下一步通过诉讼维权垫定坚实的基础。

2、我国目前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强制性的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一般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在劳动争议仲裁之后才能进入诉讼程序,耗时长。但对于单纯追索工资报酬的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因此,能够直接通过诉讼手段追索劳动报酬的关键在于是否拿到欠条,特别是在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必须要明确的是拖欠工资以及拖欠的数额。

3、取得债务担保。在司法实务中,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往往局限于提供劳务者和接受劳务者,但是如果引入担保制度,一方面会使得相关的证据得到进一步补强,另一方面也会使将来的债务履行成功率得到保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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