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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是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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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认定: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主体;

2、犯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犯罪;

3、行为人在破坏生产经营时,具有泄露私愤、报复别人等个人目的,积极追求这一结果。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因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械设备、破坏耕畜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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