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帮我找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地役权的从属性怎么理解?

地役权的从属性怎么理解?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关于地役权从属性的规定是: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不得单独抵押。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nwoyixia.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00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