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地役权合同的登记流程是,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当事人可以持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地役权合同以及其他必要文件,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供役地分割转让办理登记,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应当由受让人与地役权人,一并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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