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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能担任辩护人?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分析:

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6.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7.案件的陪审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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