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有权宣告无罪,人民检察院无此权力,但可要求补充侦查。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被拘禁人犯无罪并解除其束缚的状态。根据刑事诉讼法,证据确实且充分的应宣告有罪,证据不足的应宣告无罪。人民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释放被告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无罪则宣告无罪并释放被告人。
法律分析
不能。宣告无罪是人民法院的权力和程序,人民检察院没有这样的权力,但检察院对于证据不足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证实无罪的,可以在法庭建议无罪释放。
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时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判后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拓展延伸
逮捕后是否批准无罪释放?
在刑事诉讼中,逮捕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逮捕后,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无罪释放。然而,逮捕后是否能够无罪释放并不仅仅取决于检察院的批准,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的适用等因素。如果经审查发现证据不足或者无法证明犯罪事实,检察院可能会决定无罪释放被告人。然而,如果证据确凿且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检察院则不会批准无罪释放。因此,逮捕后能否无罪释放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充分性。
结语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宣告被告人无罪并释放其人身自由。而人民检察院则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证据不足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建议法庭无罪释放被告人。然而,无罪释放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的适用等因素。因此,在刑事诉讼中,无罪释放的决定取决于各方的审查和评议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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