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对于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适用该规定。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独生子女家庭如何申请标准扣除?
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标准扣除。首先,准备必要的材料,包括独生子女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然后,前往当地税务局或相关部门,领取并填写标准扣除申请表格。在填写表格时,要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同时附上所需的证明文件。接下来,将填好的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递交给税务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提交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如果审核通过,标准扣除将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自动计算并享受相应的优惠。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局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结语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学历教育相关支出标准定额扣除。申请标准扣除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在当地税务局或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表格。审核通过后,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将自动计算并享受相应的优惠。如需帮助,请咨询当地税务局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九条 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
(一)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
(二)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
(三)提供咨询服务;
(四)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
(五)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
(六)参加志愿服务、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七)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
(八)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国家支持老龄科学研究,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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