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的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构成赌博罪,但如果涉及巨额财物且超出法律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者将受刑事处罚。赌博罪的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解释。赌博的情形包括组织人数、抽头渔利、赌资金额以及涉及境外等。赌博罪的共犯包括为他人提供资金或帮助。赌博犯罪中的赌资和违法所得将被追缴和没收。麻将赌博需谨慎,过度贪婪将面临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赌博罪论处。但是如果数额巨大,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高法、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5、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6、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打麻将赌博是违法行为吗?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凡事皆有度,过犹则不及。亲朋好友之间聚在一起,玩麻将娱乐一下,情有可原。如果以此产生贪念,萌生贪婪之心,妄想以此发财捞金,最后只能等来法律的制裁。
结语
合理的娱乐活动是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并不构成赌博罪。然而,如果赌博涉及的数额巨大,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解释,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因此,我们应该明智地对待麻将赌博,避免贪婪之心,以免陷入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五十一条 体育赛事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赛事从事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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