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组成,分别有十个伤残等级和三个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并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评估。专家组根据鉴定意见作出结论,鉴定期限为60日,可延长30日。鉴定结论将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
法律分析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可以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结语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应参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规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职工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代表组成,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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