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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增值部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呢?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有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婚后增值部分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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