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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下列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一、乙方是买方还是卖方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中甲方乙方是买方还是卖方。这属于双方的约定。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至于谁是买卖合同的甲方,谁是买卖合同的乙方。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实践中甲方即可以是买方或者买受人,即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当然也可以是转移所有权的出卖人或卖方。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交付标的物;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3、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4、瑕疵担保义务;

5、接受价款。

买卖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

2、受领标的物;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

三、什么叫买受方?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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