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产赠送子女需父母双方签字。进行房产过户需要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父母双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违反法律、行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要交以下税费:
1、赠与方要交契税、转移登记费及产证印花税,受赠方主要承担百分之三的契税,也就是赠与房屋税务核定价再乘以3%、转移登记费80元、产证印花税每套5元;
2、免征个税。因为房把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免征个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nwoyixia.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00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