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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精神病丈夫能离婚吗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妻子患精神病丈夫能离婚。丈夫婚后发现其妻子患有精神病,且妻子的精神病病情比较严重、久治不愈的,导致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丈夫可以和妻子离婚;如果妻子的精神病病情轻微,可以用治疗的方法进行控制,且夫妻双方感情比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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