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收到原告的上诉状给予立案后,会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出庭答辩,针对原告的控诉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证据。这个期限就是答辩期限。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如果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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